铲除涉黑涉恶“保护伞”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建设幸福美丽的小康社会,需要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而黑恶势力就像是一颗“毒瘤”,不仅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也透支着社会的安全感。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扫黑除恶,打掉了许多社会阴暗角落的黑恶势力团体,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也应看到,有的地方,不仅黑恶势力还在兴风作乱,有的党员干部充还为其充当“保护伞”,结成利益链,在社会上若隐若现,更应该严厉铲除。
铲除涉黑涉恶“保护伞”,要保持零容忍决心。“保护伞”的最大危害不在于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而是给黑恶势力提供信息情报、通风报信,或是为他们开脱避罪,如此等等。实际上,他们对社会的危害,远远要甚于黑恶势力本身,更容易污染社会安全的“源头”。在查处的过程中,就不能有“自家人”的同情心,更不能“自罚三杯”作样子,而是要铁腕除恶,踏石留痕,以零容忍决心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包庇纵容,形成震慑,阻止后来之人。
铲除涉黑涉恶“保护伞”,要下沉监管视线。“保护伞”不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下,不到关键时刻不会主动现身,但他们却往往被受害者所熟知。这就要求监管的视线要进一步下沉,主动到群众身边去了解问题,发现线索,倾听群众的诉求,同时从涉黑涉恶现象中寻根究底,将背后的“保护伞”找出来,绳之以法。
铲除涉黑涉恶“保护伞”,要形成高压态势。黑恶势力的存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尤其是广大农村,一些村霸横行乡里,侵害群众利益,或是干扰干部选拔,强揽工程等等,都不难感觉到背后的“保护伞”。如果背后没有人“撑腰”,一几个黑恶势力能在公安部门的多年打击下平安无事吗?凡事贵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保持长期的打压态势,让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无机可乘,逐步营造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首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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