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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黑恶势力要先纠“内鬼”

更新时间:2018-09-18 21:54:58 来源: 作者:牟文龙 浏览1137次 文字大小: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到基层调研,老百姓最害怕的不是天灾,不是贫穷,而是黑恶势力。在有的偏远地方,黑恶势力已成为乡里一害,随意损害群众利益,令老百姓苦不堪言,还只能忍气吞声。而其背后,往往有干部为其撑腰,助长其嚣张气馅,同时也给查处带来诸多难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先把系统内的“内鬼”纠出来,绳之以法。

无论是纪检系统的“内鬼”,还是涉黑领域的“内鬼”,往往都有相似的特征。他们平时里隐藏很深,完全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只有到了关键时刻,他们才会悄然现身,发挥作用,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因而,对他们的查处的难度,要远远大于查处黑恶势力。但涉黑势力毕竟“见不得光”,拿不到台面上来,只要下足功夫,同样能一一破除,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找出“内鬼”,要改变传统的监督模式。由于“内鬼”最擅长在阴暗地方活动,平时里隐藏得极深,不容易找到问题线索。这就需要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充分发动人民群众进行举报,在查处黑恶势力的同时,也把背后的“内鬼”找出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不再反弹。

查处“内鬼”,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身为党员干部,自我堕落成“内鬼”,情节非常严重,也给社会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只有从重处理,才能给社会一个交待,也能让其他干部引以为戒,不再重蹈覆辙。绝不能因为是“自家人”,未造成多大的危害而“放一马”,把量刑的尺子松一松,严管才是厚爱,才能真正让干部增强警惕意识、自保意识,拒绝担当“内鬼”,堂堂正正做人。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感方面的诉求更加强烈,只有动真碰硬,彻底将黑恶势力清除干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平安四川良好氛围,才能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优良的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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