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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超标接待的报销“漏洞”

更新时间:2018-09-18 21:51:37 来源: 作者:勇军 浏览1198次 文字大小:

“今后工作要吸取教训,严格把关,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办公室,纪检组长韩荣平在给新到任的卫计局财务科长姜良军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特别提醒要对公务接待票据认真把关。韩荣平口中的“教训”,讲的就是姜良军前任财务负责人的事。 (9月16日中纪委网站)

由于在接待时超了标,违规消费了白酒、茶叶等,按照正常情况下难以报销。该单位便按照局长的交待,“如有超标接待,要注意‘处理’好,账面上不能超标”。于是,便将超标餐费拆分,通过虚列接待次数的方法报支。为此才会出现“3天吃了13顿”的怪象来。

为了杜绝“舌尖上的腐败”,党中央拿出了壮士断腕的勇气,各地也出台了具体的公务接待参考标准。接待什么职务的人,接待费用上限、陪餐的人数,都必须按照标准来,绝对不能超标。然而,有的基层却总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接待上继续我行我束,为了不丢面子而继续超标,之后再找报销“漏洞”做手脚。

很多时候,这种虚列报销行为的办法,能很好解决超标接待的费用处理“后遗症”,而且在账目上非常隐蔽,不容易露出“蛛丝马脚”,也因此被有的单位运用得炉火纯青,也成为一种常态化习惯。但这并不代表,监督就无计可施,只能眼睁睁看着“望洋兴叹”。这种虚列次数的行为,最容易造成逻辑上的矛盾,比如既搞接待,同时又下乡;同一天接待几队领导,只要透过账目再仔细追根究底,就必然能发现其中的一些问题。

如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与其为了在接待上摆阔面子而违规,不如老老实实参照标准来接待。守住底线比什么都重要,切莫在接待上轻轻松松就违规,到头上“受伤”的还是自己。

有需求才有市场。同时,作为被接待的上级领导,面对基层的超标接待,也应该及时制止,严肃批评,而不能为了顾及面子,不伤和气,而听之任之,当做什么都不知道,高高兴兴享受超标餐饭。只要超标接待不仅讨不好领导,还可能被批评,基层干部自然就会有所收敛,按照标准搞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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