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沦为村霸纯属监管“决堤”
“村里的大小工程项目都被他把持了,谁上谁不上都由他一人说了算,引起群众恶劣反响!”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党总支书记钟解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卡等问题。(8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俗话说,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村官虽小,腐败起来的危害却很大。众所周知,显然,有的村官一心为民、踏踏实实走田地,摸民情,探出了适合乡村发展的特色路子,村民的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而有的村官心术不正,骗取村民信任,走上村干部位置,一心为己、中饱私囊,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腐败路子,引得民怨沸腾。
毋庸置疑,村干部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贯彻者,他们的所作所为被民众看得清清楚楚,一旦胡作非为对百姓的伤害也最直接。他们有了权力就敢在恣意破坏规则、随意垄断某些资源,将惠民工程项目夺在手中,牟取巨额利益,甚至不惜铤而走险。由此可见某些基层干部的权力任性程度,本身就法纪观念淡薄,还利用某些制度漏洞,办事不透明,集体事务不公开,就容易发生利用职务之便,打通规则壁垒、买通上下级的危险。
村匪村霸的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村匪变村官,危害不小,村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走依法上访的路子,却因村官的恶意阻挡变得困难重重甚至遭受人身威胁伤害。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就是着眼解决农村干部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问题。
当前反腐形式纵深开展,那些隐藏在偏远地区、基层地区的官霸匪霸严重阻碍当地发展进程,极易引起民怨民愤。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就是要对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农村形成拒腐倡廉的社会氛围和高压态势。
总之,严防村官变村霸,需国家从制度上发力,杜绝村官钻空子、以权谋私的空间,畅通民意直通车,让村官在民意下走出适合农村发展的共同致富路子,以制度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农村干部选举、农村和谐发展提供良好氛围。唯有如此,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才能真正用在为民谋福祉上。(文/涪江民政)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