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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权力成为买房“优惠券”

更新时间:2018-07-05 21:24:04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355次 文字大小:

记者董柳报道:六折买了三套房,少付差价190多万元。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士明及其妻子王某的此举被判定为受贿犯罪。另外一宗发生在2009年,王某在明知张士明利用职务之便为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与张士明以低价购房形式共同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黄某(另案处理)给予的人民币190.0825万元。2014年,为掩饰犯罪行为,王某向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补交了房款差价。(7月3日羊城晚报)

   就因为自己是国地资源和房管局局长,房地产老板不得不给面子,买三套房就打了六折,直接少付190多万元。这样的折扣,恐怕也只有拿着“官员”这张名片,才能享受得到。这种行为,仍然是违规违纪的“变种”,不可小视,也应该严惩。

追求最大利益,是商人的本质。为何在张士明面前却能“网开一面”,直接打六折,无外乎还是看中他手中的权力,而且是自己的服务主体。房屋办证等手续,皆要通过张士明的部门办理,伺候好这样的“土菩萨”,今后办事要方便得多,得到的利益远远不止这190多万。相反,如果得罪了手掌印章之人,今后办事就可能处处受限、举步维艰。对商人而言,少赚点钱,打个折扣,并不是赔钱买卖。

张仕明身为领导干部,在官场耕耘多年,不可能连这种基本的道理都不懂。为何还要一意孤行?主要还是投机的心态作祟。毕竟,买房属于正常的需求行为,商人愿意打折扣,也是“你情我愿”,符合人之常情,不存在主动性违规违纪。与行贿受贿,完全是两码事。

其实不然,要是换一个普通老百姓,房地产商人还会打六折吗?显然不会。因为老百姓手中没权,与自己无多大利益关联,打折要影响自己赚钱。但对官员打折,属于“放长线钓大鱼”行为,卖房的损失,迟早都要通过官员挣回来。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便宜”。官员们应该对自己的身份有个清醒认识,切莫把权力当成“占便宜”的名片,如果不管住权力,迟早都会出事。保持清醒的头脑,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才是正确的行权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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