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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责述廉重点不在“口述”

更新时间:2018-06-20 21:52:24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171次 文字大小:

5月23日,在参加完2017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议会后的第二天,浙江丽水市委主要负责人就召集该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等12家单位,根据评议意见反馈,专题研究制定了涵盖五大方面内容和17项具体任务的整改方案。(6月19日中纪委网站)

   开展述责述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通过相关单位向当地纪检部门述职,从中发现问题,然后进行整改,确保来年工作查漏补缺、干得更好。

   然而,有的地方在开展此项活动时,却只注重相关单位“述”,述完就划句号。由于只重视口头讲的,使一些单位产生了应付心态,平时工作怎么干、干得怎么样,不得而知,但从领导干部嘴巴里讲出来,却是一条又一条的,满满的成绩,让听者不断点头认可。但实际工作中,有可能完全失实。而且,每年如此重复,对提高工作也无助推作用,活生生沦为一种形式主义。

而这次浙江开展的2017年党委(党组)述责述廉活动,却让人眼前一亮。既要“述得清”,还要“落得实”。述责述廉,立行立改,是速度,更是态度。如果只述不改,问题就会依然在,年复一年,对工作也就毫无意义可言。从某种意义上讲,整改比承述的过程更重要。

“述得清”,就是要求平时干了什么,就说什么,必须言之有货,讲得出“干货”,而且要言之有证,干了什么要拿得出实实在在的证据,不给弄虚造假者可乘空间。同时,配合述责述廉,纪检部门应加强实地检查,确保领导干部所述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而非嘴上说一套,行动又是另外一套。

“落得实”,就是要求在述责之后,要根据纪检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把短板补起来,把弱项强起来,而不是说完就啥也不管,具体工作还是按着套路干。

党风廉政建设非小事,一出事就不是小问题。单位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针对纪检部门的反馈意见,要第一时间制定落实方案,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不让党风廉政建设成为一块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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