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让扶贫资金列为开心果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18年是扶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在扶贫方面的人力、物力、资金及政策投入,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落实到基层,实实在在地惠及了广大贫困群众。(6月11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人心不足蛇吞象”。 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既然是专项资金,就必须专款专用,确保用在扶贫上。但一些部门或官员把上级拨付的扶贫资金看成是“唐僧肉”,不顾贫困群众的生活,硬生生地“咬上一口”,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媒体对此类事件屡屡曝光。
脱贫攻坚的政策需要百分之百地落实,扶贫资金更需要百分之百用在扶贫上,不能有一分的打折。如果脱贫攻坚工作在扶贫资金使用这个“最后一米”上出现问题,使扶贫资金不能用在脱贫上,那么打好脱贫攻坚战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仅是对那些有挪用、侵占扶贫资金想法的人敲响的一记警钟,更是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如何用好扶贫资金、做到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提出的具体要求。
面对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为民办事是天职”的服务意识,把贫困群众的困难作为自己的困难,着眼于提升贫困群众的自我“造血”功能,用好每一分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一对一”地用在“刀刃”上。
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扶真贫、真扶贫”上,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把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核、扶贫项目的规模确定、扶贫过程的操作实施、扶贫效果的检查验收等都纳入各级部门的信息公开范围,让群众了解实情,将扶贫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置于群众、媒体的监督之下,从而使那些想把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的人不能“伸手”。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对那些把手伸向扶贫资金的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惩相关的责任人,从而遏制腐败蔓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文/涪江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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