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机制”让基层干部干事信心满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中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在新时代敢于担当作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月21日,人民日报)
近几年,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已得到有效纠治,但仍有一些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安于现状,不敢担当、不负责任。新时代,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忠诚履职,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勇于攻坚克难,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游离于责任之外。
容错机制的建立,让干部“能作为、敢作为”,打消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一些敢想敢干的干部是改革中的创新者,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可能会出现失误或错误,只要符合政策规定、有利事业发展、没有谋取私利的干部,予以“容错免责”。为创新创业者撑腰、打气,使他们消除顾虑,争当改革的实干家,坚定信念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同时,还要让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不吃亏。要对那些在推进改革中思路明晰,实抓苦干的干部,要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政治上激励,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比如,宁波市围绕干部精神鼓励、政治关心、生活关爱、经济激励,落实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和职工疗休养等制度,甚至镇乡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
容错机制的建立,无疑将坚定干部改革创新的决心,撑起干事创业者的“腰板”。但容错并不等于无限度的宽容,推进改革还是要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依据地方实际,避免拍脑袋决策,进入“乱作为”的误区。纪委监委要充分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作为、不挑担、不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
“容错机制”的建立,最终目的是让干部能干成造福于民的好事。期待这项机制能发挥出强大的能量,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同时帮助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决策自信,提高决策水平。(文/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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