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吹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集结号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来源于,人民网)
其实,早在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提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这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之成败、发展之兴衰,关键在于干部,而干部是贤是庸则是关键中的关键。“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制度性的安排,导致领导干部一旦任职达到某一行政级别,无论是否称职,除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行政级别一般不会下降。这就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形成“职务提升容易,降低难;待遇提高容易,下降难”的局面。这种“能力倒挂”的现象虽是少数,但“不能下”的现象却普遍存在。若放任不管,恐将滋生干部腐败,甚至阻碍改革的推进和深化。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出台“能上能下”试行规定,意味着在构建科学的干部人事体系方面又多了一个制度抓手。这一方面强化了对在任干部的约束和激励,另一方面也将增强干部队伍的流动性,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可以预见,“能上能下”新规一定会对干部管理体制产生重大的“撬动效应”。各地区、各部门也应以新规实施为契机,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构建干部管理新常态。
当前,在从严管理干部的同时,及时针对管理存在的症结和难题,出台相应的规范机制,不断完善和健全选人用人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督促领导干部修身、律己、用权,用制度来提升领导干部工作效能,永葆各级党组织的先进性和凝聚力。只有焕发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才能保障和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文/静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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