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为干事者打开一扇心窗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来源于,人民网)
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切实的转变。内设“高压线”、外念“紧箍咒”,还有方方面面的监督目光,确实让各级干部压力不小。但在不少干部化压力为动力的同时,也要看到,一些人以“要求严了”为借口,宣称“干事就难免犯错,不干事才不会违规”,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为官不为、官本位思想有所滋长。
“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年年如此老样子”。 与一些不法行为相比,干部“不为”行为隐蔽性更强。如何杜绝不作为之弊,关键是落实好“能上能下”新规,畅通干部管理“双行道”,使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确实“上得来”,让那些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真正“下得去”。
从实践中看,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和难点都在于解决“能下”的问题。而解决“能下”问题关键要科学细化考核标准,力求公平公正,让“下者”心服口服,积极反思。拿出科学的考核“成绩单”定去留,深入分析找“病灶”,“开方问诊”促进步。
干部能下也将产生“鲶鱼效应”,倒推干部监督方式改革,让干部考核更为科学。同时必须加强对“下行”干部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确保下而能服,下而不馁。干部则因下知耻,知耻而后勇,才是推行“能上能下”新规的意义所在。为官避事平生耻。在对“不为”干部处分时,应当强化对“有为”干部的奖励,确保“能者”上行通畅。
营造“守制度者吃香,犯制度者吃亏”的氛围,放大正能量、曝光假恶丑,实现干部从“不敢违”到“不想违”的警醒和自觉。真正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还应强化民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变软走偏,避免好人主义、避重就轻和借机打击报复等行为。
长远来看,推进“能上能下”新规需要持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通过激励、奖惩、问责和民主监督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安排,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干部管理“双行道”,让机关不养“闲人”“庸人”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生态,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改革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文/涪江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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