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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得罪人”也是一种担当

更新时间:2018-05-22 22:33:11 来源: 作者:赵怡景 浏览1213次 文字大小:

在《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5月22日《人民日报》)

《意见》与以往相关文件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要解决干部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复杂心里,尤其是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创新创业合力。此举的另一层意思便是,只要愿干事,不怕得罪人,组织就能提供一个平台,施展才华,贡献力量。

中国人是一个讲究人情的社会,彼此的关系网十分发达,谁也不想得罪人,尤其是为了公事,更不想翻脸。如此之下,即便有的干部作风不太好,作为不到位,干劲不太足,但因其未触碰到法纪的底线,未有实质性的问题,要放下面子提醒,确实还需要勇气。为此,许多人会选择视而不见,大不了做错了事再“秋后算账”。

从某种意义上霁,“不怕得罪人”干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需要冒着被别人误会的风险,还可能背上“多管闲事”的骂名,心里要承受的压力很大。但这种干部能在群众的利益、集体利益面前,保持一颗坦荡的公心,敢于为人负责的态度,这种精神难能可贵,应该得到鼓励。

现实生活中,尤其是脱贫攻坚的一线,很多地方都要得罪人,比如贫困户的认定,由于收入无数用精准的数字衡量,使许多并不符合条件之人,也想打“擦边球”,在扶贫政策里捞点好处,如果干部怕得罪人,以来者不拒心态对待,就会让不符合条件者趁虚而入,使精准扶贫未帮扶到点子上。

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社会矛盾也处于突出阶段,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需要党员干部拿出“不怕得罪人”的公正心态,依法依规处事,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加强对敢于担当之人的提拔重用,让他们看到希望,以更加履职尽责的态度,干好本职工作,保持一颗不变的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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