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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官员”复出要防问题“复发”

更新时间:2018-05-15 22:25:04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203次 文字大小:

4月28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人事处发布了一则任前公示:现任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安全科技处干部邓小俭,拟任省公路管理局老干部处处长,试用期一年。而在2015年12月,邓小俭因违反相关规定,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决定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免去其省公路管理局养护管理处处长职务的组织处理。(5月1日网易网)

   不提拔重用清白干净之人,而重新启用犯过错官员,本就是“风险较高”的用人行为,历来就十分敏感,社会的关注度也高。虽说不应将犯错官员“一棍子打死”,各地也有相关的“复出”规定,但毕竟有前车之鉴,难免引来质疑和担忧:会不会造成“带病提拔”?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官员犯错行为各异,原因也不相同,如果实行“一刀切”,全部纳入“黑名单”永不启用,确实也太“冷血”。而且,有些犯错官员,本就是业务上的精兵强将,重新启用后对事业的推进相当有利。对问题官员复出,不应一味指责,也不宜拍手叫好,关键是要严防问题“复发”,造成更大损伤。

要看“病源”性质,选择性启用。官员犯错的原因有无数种,有的是粗心大意犯错,有的是作风问题使然,还有的是被牵连问责,等等。什么类型的错误可以复出,什么错误不能得出,组织部门应该有一本“明白账”。比如作风方面出了问题,涉嫌贪腐的官员,无论多么优秀也绝不能重用,不突破党风廉政“一票否定”的底线。相反,一些犯下小错的官员,积极改正后成效明显,可以酌情考虑提供重用机会。

要看“病情”好转,严上加严把关。问题官员复出本就处于“风口浪尖”,不能有丁点闪失,组织部门必须坚持“严上加严”,全方位进行考察把关,所有程序走实走到位,防止“带病提拔”。官员是否真正认识到为什么犯错、原因在哪里,要有一个明确的表态,更要有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为依据,绝不能单凭一己之词就轻松“放行”。而且,要大量征求官员的单位同事、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在大家对其“复出”没有异议之后,再考虑重新启用。

要看“病后”恢复,教育监督两不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官员的工作态度、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不会一层不变,需要加强监管,才能督促其守住底线。当问题官员复出后,组织部门要格外进行思想作风教育,锤炼其党性,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谈话提醒,使其红脸出汗,打扫思想上的“杂尘”,不再让老问题重现、旧病复发。

启用一名被处分官员很容易,但要防止其问题复发却很难。官员自己也应明白机会来之不易,谨小慎微走好今后的每一步,别再犯错令组织选人用人公信扫地,无法给社会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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