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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运用枫桥经验厉行法治建设

更新时间:2023-09-25 18:55:04 来源:本网评论员 作者:长河川淼 浏览503次 文字大小: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回想20世纪60年代以来,“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已被赋予新内涵。构建平安和谐中国,科学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新时代“枫桥经验”正在不断丰富发展。


学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村镇是社会和谐稳定之基础,务必把群众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新时代“枫桥经验”必将更接地气、充满活力。以制度力量保证学法懂法、厉行法治。尤其发挥好“关键少数”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作用,提升法治思维,让法律制度有效实施。


运用枫桥经验厉行法治建设,干部则是决定因素。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观念,保障法治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增进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让干部带头厉行法治,法治才会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须带头尊崇敬畏法规、了解掌握法规,以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思想是行动先导,“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厉行法治重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应进步纠治党规国法学习和落实不深入不彻底问题。通过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更好发挥“枫桥经验”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之作用,有力有效应变局、开新局。(评论员:长河川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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