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职失责行为难以“蒙混过关”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其中,2016年6月,时任该县十二道沟镇副镇长杨勇军不认真履行职责,将十二道沟镇十三道沟村东岗道沟段拦水坝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扶贫项目,承包给一家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体劳务队,致使该项目至今无法通过验收。(12月11日中纪委网站)
从近期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情况来看,腐败现象明显减少了,但失职失责之类的“小问题”却呈现抬头趋势。这既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成果彰显,也折射出广大党员干部违纪心理的改变。大贪巨腐难逃法网,受到的处罚令自己难以承受,侥幸以为在不痛不痒的“小问题”上动手脚,反而不容易被发现,出事后处罚也会轻描淡写。
其实,这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既想捞好处,过舒服日子,又不想被从重问责的复杂心理。毕竟,对党组织来讲,要把党员培养起来,需要付出许多心血,处罚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是损失,情理上于心不忍。为此,难免有“能保则保”“能救则救”的保护心理。殊不知,这种“厚爱”反而容易被误读,使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不怕事”侥幸,“大事不犯,小事不断”的行为屡禁不止。
或许,在这些干部看来,工作中行动慢一点,办事拖一些,都是习以为常的事,完全凭着自己的心情,甚至根据工作好不好干来区别对待。为此,有一些要担责、要冒风险,甚至得罪人的事情,就不愿意担当,不愿意真刀真枪去干。否则,杨勇军只要认真履职把关,也不可能造成扶贫项目,承包给并无资质的个体劳务队。
如今,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不贪不占固然是绝不能触碰的“红线”,但履职尽责也是每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正所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给群众带来的伤害,引起的反感依然不是小事,绝不能麻痹大意、视而不见。否则,就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有主动担当、锐意进取,不折不扣履行职责,才能在为民排忧解难中有所作为。否则,一些长期困绕群众的“老大难”问题,就可能成为透支群众获得感的痛点、堵点,负面影响不可小视。首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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