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文学 -> 杂文 > 正文

征拆款监管要有“小题大做”心态

更新时间:2019-12-01 19:31:53 来源: 作者:超勇 浏览1301次 文字大小:

湖南省湘乡市翻江镇是长韶娄高速公路建设的必经之地,如今高速通畅,人们出行更便利了。然而,当地12名镇村干部却在项目拆迁中被腐败击倒。2011年以来,原村主任刘淑英单独或伙同他人以伪造领据等方式,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共计79.8万元,收受或索取贿赂5万元。

   近些年,无论是城市扩建扩容,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难免会征地拆迁,补偿失地农民的损失。按理说,各地都制定了征拆过程的相关补贴标准,只需依规依矩办理就行,可在实际过程,这项工作变得非常复杂,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也非常严重,令不少人从中谋取了利益,变相挖了财政的“墙角”。

从长韶娄高速公路建设的拆迁来看,一旦村干部心存“二心”,要想捞点好处,简单如同囊中取物一样容易。前任村主任私吞村民坟山补偿款,将属于村集体的征地设施补偿款据为己有,甚至虚开征拆款,轻轻松松就捞了数十万元。由此可见,如果干部心术不正,征地拆迁完全是一块让人流口水的“唐僧肉”。

不得不让人生疑:为何征拆款如此好骗?说到底,还是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在事不关己的旁观心态下,完全“失灵”失效,加上干部与村民伙同作案,伪造各种证据,单靠上级部门“摇控式”管理,又能发挥多大作用!征拆款岂有骗不到之理!由此看来,要杜绝征拆过程中骗补行为,关键要让监督真正“硬起来”“实起来”,切实发挥作用,才能形成震慑,及时发现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毫无疑问,避免征拆款成为“唐僧肉”,加强监管仍是不二之法,但必须打破现有的监管模式。比如,在征地拆迁全过程,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全天候监督,让村干部不敢胡作非为;加强对征地拆迁审计,及时让违规行为“浮出水面”,从严处罚形成震慑。

当然,征地拆迁腐败,早已是社会共性问题,要治愈这一顽疾,不仅要打“持久战”,更要打“系统战”。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广大基层干部戴上“紧箍”,并加强日常教育引导,增强理想信念,巩固为民宗旨意识,才能标本兼治,彻底解决问题。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文章评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