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将“遵规守纪”高举头顶
近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监督”一词共出现52次,生动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实践探索。
不可否认,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对权力的监督成为重要抓手,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查处贪污腐败,使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查落马,绳之以法,形成了强有力震慑。同时,我们党陆续出台了许多管党治党条例制度,划清党纪的边界,明确了惩罚举措,使“不敢腐”的氛围日渐浓厚,党风政风逐渐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不断巩固。
但应该看到,防止党员干部腐败,关键要规范权力的运行,打造更加严密的制度笼子,管住任性而为的冲动。尽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力量加强了,铁腕执纪手起刀落,治标效果立竿见影。可有的党员干部却还在观望,等待时机企图能打“擦边球”,借助权力捞好处、谋利益,否则就觉得有权不用“不划算”“太浪费”似的。从源头上预防,才是治本之策。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给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规福利等不良歪风发出了“禁令”,在经过多年的监督落实,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机关单位财务报销制度的完善,也让各种违规物品购买失去了报销途径;坚决整治“四风”行为,净化了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巩固了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但毕竟我们党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政党,有9000多万党员、421万基层党组织,大有大的好处,也有大的烦恼,给管理带来了不少难题,必须与时俱进方能管理到位。
四中全会上已经指出,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包括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也更加规范高效,注重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但也要清醒看到,制度的完善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反思,不断总结,不断查漏补缺,及时打上“补丁”,才能为我们党量身打造一个有效的“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里面老老实实运行,无法任性而为。
当然,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不折不扣执行,否则就会成为“纸老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管理的执行人,必须做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切实增强制度的权威性、严密性,真正管好服务人民的权力。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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