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微权力不受人情因素干扰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但不容忽视的是,小官贪腐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关键岗位和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2017年,射阳县共查处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和会计违纪案件127起,占全县案件总数的3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人,占全县被处分人数的33%。面对“一号文件”勾画的乡村振兴蓝图与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现状形成的鲜明对比,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着。(11月15日中纪委网站)
毫无疑问,基层仍然是腐败的“重灾区”。但梳理其中的案例,有的属于“主动性违纪”,对经手的钱财“雁过拔毛”,长期下来捞到了丰厚的“油水”,但也有不少干部属于“被动性违纪”,因在亲情友情的干扰下,不得不违规替人办事,优亲厚友害了自己。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被动性违纪”现象反而越来越多,只有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行权“保护”,才能从源头解决问题。
不难想象,一些基层群众习惯了遇事找人不找法,总想借助干部这条“捷径”,享受不该享受的利益,得到不符合条件的利益,主要还是思维没跟上时代发展变化,以为基层干部手中权力是“万能”的。当然,这也不能全怪群众,而是之前个别地方基层干部权力任性造成的“后遗症”。当权力在群众身边任性了一次、两次、三次,就会令群众误认为权力永远是任性的,觉得信制度不如找干部好使,能不能让自己享受政策,只是干部嘴里“一句话的事”,必然会用尽各种“糖衣炮弹”,突破基层干部的办事底线。办事会违纪,不办事会得罪人,这也是基层干部的为难之处。
在基层“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现状下,要让广大干部能摆脱亲情友情干扰,理直气壮依规办事,就必须给他们足够的底气支撑。比如,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将干部能行使的权力、工作流程、监督机制,全都公布于众,不仅让干部知道自己受到了监督,也要让广大群众明白,能不能让自己享受政策,绝不是干部“一人说了算”的事,才能打消一些非法的诉求,令干部也有理由推脱。
当然,基层依规办事重在氛围营造,不仅要进一步加强监督,让干部不敢违规办事,同时也让老百姓明白,遇事找人不如找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减少基层腐败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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