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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耗子”偷油成惯性监管去哪儿了?

更新时间:2019-10-12 11:07:03 来源:水缘网 作者:小李飞刀 浏览1132次 文字大小:

伪造租赁合同和工龄,在3年时间里“掉包”23套公有住房获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房管所房管员张永良,利用管理漏洞买卖公房,成为监守自盗的“房耗子”。

显然,早在去年11月,张永良就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然而,迄今都尚未公布此案审理结果和案情。或许,由于此案“影响较坏,波及面广,手段较为恶劣”,但也无法不让大众为之纷纷质疑。正如“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多地公房管理漏洞重重,一些公房的家底、出租和销售都是“糊涂账”。笔者觉得,是该好好厘清“房耗子”背后的隐情。

众所周知,“公房”是指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房改房就是已购公房。按照相关程序,公房租赁和买卖必须进行严格审批。然而,据滨湖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发现,这个连股级干部都不算的普通职工,竟然贪污14套房改房、诈骗9套房改房,不得不让人汗颜和吃惊。

让人费解的是,按照公房管理相关规定,购买公房的人必须是原承租人,且必须符合购买政策。购买公房最少经过三到五个程序,每道程序都应该核对承租人底册清单。面对如此严格的程序,张永良怎么可能得手?显然,因为公房改革后期的诸多工作没有到位,公房日渐成为城市房产管理“被遗忘的角落”,漏洞多多。比如,制度执行不严,多道审核关形同虚设,房屋原产权单位对“家底”含糊不清,内外监督缺失等诸多的原由存在,让公房租售一直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倘若房管所长“一支笔”权力过大、内外监督机制缺失,设立“小金库”甚至个人寻租腐败更是无法禁绝了。

其实,江苏无锡“房耗子”并非个案。湖北十堰曾发生过一套公房卖二主案件;浙江杭州也曾发生多名工作人员钻公房管理漏洞骗取拆迁补偿款案,还有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可以说,当前各地的公房不仅数量庞大,且不少直管公房都地处城市开发的黄金地段,市值十分可观。然而,在出租方面的“高价低租、人情出租、账外有账”时有发生,在买卖方面“骗购”情况也时有发生。加之,公房管理存在主体混乱的问题,直接导致公房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笔“烂帐”。

言及于此,“房耗子”监守自盗现象不可小觑,其背后存在政策法规和监管的缺乏更是亟须引起重视。当前,最关键的是运营管理状况不透明,需要从制度上尤其是法律上明确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同时,唯有纪检部门以及国资管理部门这只“猫”真正发威,方能保障交易过程透明化,防止“房耗子”监守自盗的悲剧再次上演。(文/小李飞刀 三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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