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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惠民政策在落实环节“变味”

更新时间:2019-10-11 20:17:00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106次 文字大小:

有的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时“走样变形”。按规定应在父母户籍所在地报销,可办理时却被告知要跑到新生儿出生地报销,这可如何是好?群众反映,山东省新生儿初次筛查四种遗传代谢性病,费用可在父母户籍所在地报销。原本是惠民的好政策,但极个别地市落实不到位,要求到新生儿出生地报销,难坏了一些异地生产的父母。(10月8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惠民政策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标,让群众轻轻松松得到更多实惠。为此,许多地方不断出台惠民政策,通过政府兜底、干部跑腿、数据联网,增进办事群众的获得感。但不可否认,有的地方却拖了后腿,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形”,让惠民政策本意“变了味”。

不难想象,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还是一些地方利己思想作祟,出发点发生了偏差。按理说,既然上面有政策,新生儿初次筛查的相关费用,可在父母户籍所在地报销,作为县区就必须无条件执行。只不过,异地生产的情况,会让相关部门在协调沟通、费用流转方面操作更为麻烦,毕竟这只是少数情况,当地应该全力克服,才是惠民政策的最大效应所在。可是,一些地方却嫌麻烦,直接告之回父母户籍所在地报销。

   一点小事,往往就能看出个别部门的服务心态。一面口口声声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想着如何让自己好过日子,能不干的就不干,能做做样子完成任务的就打折干,导致一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朝着自己有利的方向“变样”落实。

   要知道,落实惠民政策,关键要保持一颗公心,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朝着群众满意的方向努力改进。只有这样,惠民政策才能真正惠民,让群众有切身的感受,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否则,一旦有了私心私利,惠民政策执行就难免“变味走样”,达不到预期效果。当然,这一切不能全靠自觉,必须加强对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明查暗访,形成倒逼压力,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把好政策贯彻执行到位,产生令群众满意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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