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文学 -> 杂文 > 正文

管住农村“小微权力”要多措并举

更新时间:2019-09-16 19:17:41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146次 文字大小:

怕上级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怕下级民主评议,不愿监督;怕同级乡里乡亲议论,不便监督。农村干部的“三怕三不”意识,一度让农村“微腐败”并不鲜见。为打通农村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广东肇庆市纪委探索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使村(居)两委“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9月16日中国新闻网)

   大“老虎”易查,小“苍蝇”难拍,不仅因为“苍蝇”相对较多,十分隐蔽,更在于基层管理的漏洞多,很容易让人钻空子,增强了基层干部以身试法侥幸。为此,单靠事后查处、从严问责倒逼是远无不够的,还必须“亡羊补牢”,堵住公权力任性的“暗门”,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才是长远之计。

强化责任,坚持谁履职谁负责。现实中,有的村干部把公章当“私章”,完全没有敬畏之心,想给谁盖就给谁盖,助长了权力任性,也造成了很多不负责任的盖章行为,留下了诸多隐患。坚持公章统一管理、多头管理,谁盖章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出了问题能够迅速倒查责任,能够形成更强的倒逼效应,给村干部戴上了行权“紧箍”,杜绝了随意盖章行为,增强自律和自制。

强化公开,坚持在阳光下进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坚持将村上事务放到阳光下办理,是杜绝利益输送的重要办法。尤其是在项目建设中,由于缺少公开的环境,使很多村干部自行承包,或者从中输送利益,不仅从中捞取“油水”,也令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坚持在网上交易,营造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杜绝农村黑恶势力串标、围标和暗箱操作,让村干部无从插手,是杜绝村级腐败的关键一招。

强化监管,坚持接受群众监督。村民是村级事务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最公平的监督人。但一直以来,由于村级事务公开力度不够,造成上级监督缺位,村民无法监督,给村干部涉腐留下滋生空间。要求村集体“三资”处置、三农政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等必须系统公示,接受村民监督,才能让村干部心有所怕、心有所畏,自觉规范权力的运行。

当然,管住农村“小微权力”运行,关键在落实。只有真刀真枪,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倒查问责,让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形成震慑,切实让村级权力运行回归服务本位。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文章评论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