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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吃水难”不应靠巡察倒逼解决

更新时间:2019-08-18 18:51:42 来源: 作者:超勇 浏览1162次 文字大小:

“巡察组到我家了解情况后,第二天家里就喝上了干净的自来水。”5月21日,正值午饭时间,家住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玉屏村的陈正发,打开水龙头洗着刚从地里拔来的青菜,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8月15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玉屏村作为省级贫困村,由于全村人居住在山上,吃水难问题非常突出。尽管2017年省上就下拨了资金,用于改善饮水问题,可直到今日,村民还是吃不上自来水,生活用水全靠用肩膀挑。显然,这个痛点的背后,主要还是基层干部失责、不得力。如此连喝水都成问题,又怎么能脱贫呢?

让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最基本的目标,其中就包括饮水安全保障,这是帮扶行动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不管有多大困难、有多少理由,都必须无条件保障到位。可是,有的基层干部却放低了标准,降低了自我要求,甚至想凭借运气与投机蒙混过关。显然,“有水喝”并不等于“饮水安全”,更何况,全村绝大多数人都靠挑水喝,如此明显的问题,当地干部会不知情?

正如巡察人员的分析讨论结果,贫困群众吃不上安全放心饮用水,根子在于屏山乡水利站和玉屏村‘两委’存在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脱贫攻坚行动中,这种无视群众疾苦、不用心替民分忧解难、在达标任务上不作为,唯有倒查问责,才能重振当地村民脱贫信心,给村民一个满意交待。

事实证明,只要工作重视就不难,很多长年累积的问题,未必就是大问题。2年来未能解决的饮水问题,在巡察通报反馈问题后,仅仅用了1天时间就解决了。显然,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还是主观原因造成,是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表现。

在代价与成本面前,与其靠巡察倒逼,不如自己主动作为。脱贫攻坚是必须如期完成的“硬任务”,谁拖后腿,谁不尽责,谁搞懒政,谁就要被问责,切莫抱着侥幸,以为自己运气好,再查也查不到自己。只要检查动了真,村民该享受的保障落了空,又怎么可能顺利“过关”呢!多把功夫花在平时,把帮扶工作做细做实,经得起群众、实践检验,才是脱贫帮扶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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