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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方式再巧妙也是徒劳

更新时间:2019-08-05 21:22:46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173次 文字大小:

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2019年5月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厦门市原卫计委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原专职副会长刘光忠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经查,刘光忠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担任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镇长、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叶某、沈某等十余人送予的贿赂达300余万元。同时,在职期间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7月26日中纪委网站)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最怕的就是不知止、不收敛、屡教不改,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刘光忠便是典型之一,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我行我束,不仅将“黑手”伸向征地拆迁等领域,还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冒着侥幸对抗组织审查,企图以“借”的方式,麻痹审查人员。但事实证明,这些都是徒劳。

几年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零容忍、严查处高压态势,彰显了我们党对待腐败分子的鲜明态度。按理说,枪打出头鸟,这个时候顶风作案,简直就是自找没趣,为何刘光忠还会一意孤行?显然,还是自己的无知无畏埋下了祸根。

一直以来,有的领导干部在纪律规矩面前麻痹大意,总觉得自己行为隐蔽,不容易出事,即便出事后组织也会大题小做,轻描淡写做做样子,不会对自己动真格处理。其实,这是对政治生态缺乏了解,对中央从严管党治党认识不足造成的。如果他们在平时能及时学习党中央会议、文件精神,能看清形势,恐怕也不会判断失误,拿自己的自由当赌注,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无数事实一再印证,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很多贪腐行为,即便暂时不会曝光,但时间长了,总出露出蛛丝马迹,被人抓住把柄,成为呈堂证供。同时在终身问责背景下,又有几人能“平安着陆”?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党中央从严治党力度不断加强,再巧妙的敛财方式,往往都是徒劳。只有增强认识,提高自律意识,牢牢守住自己的从政底线、法纪底线、职业道德底线,才是长久之计,切不可为了一时贪心,而轻易踏入违纪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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