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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干“自带干粮”需自上而下示范

更新时间:2019-07-31 21:58:52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132次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三部门日前印发通知,规范中央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称出差人员)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根据通知,自8月1日起,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

一直以来,公务活动中餐饮、住宿等行为,往往都是由接待方买单,尽地主之谊。为此,外出公干者可以底气十足地吃喝,接待方也不能显得“太小气”,造成接待费用居高不下。尤其是一些“明星县”“明星村”,面对一个个调研者、考察者、学习者,接待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中央三家单位发文要求干部外出公干“自带干粮”行为,无疑是一把很好的解题“钥匙”。

干部外出办公,就近吃饭是不可避免的事。三家单位要求外出干部要么自行安排就餐,要么请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费用自行缴纳,最后回单位按规定领取补助费用。此举最大的好处,就是替接待单位减负,也能从源头杜绝接待中的歪风邪气。但应该看到,这种先行先试的改革之举,面临的压力不小,领导干部自上而下做出示范,是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

众所周知,领导干部下基层,基层干部一点不敢怠慢,生怕某些地方安排不周、接待不好,令领导干部不满意。即便有了“自带干粮”的条文,恐怕基层干部也会准备丰盛的饭菜,借机加强与领导的联络沟通。如果领导干部自己不能守住底线,在劝说之下接受了盛情,首先突破了制度要求,就必然会形成负面示范,使这个要求沦为一纸空文。

面对基层干部的热情请吃,领导干部要主动讲清规矩和要求,坚决守好底线,要么自行安排地方吃饭,要么吃饭后付钱,不让基层干部误会。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动态对外出干部的吃喝行为进行调查,坚决查处顶风违规行为,形成杀鸡儆猴之效。当然,形成“自带干粮”的习惯,需要长期保持、矢志不渝,才能得到巩固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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