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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抓早抓小”不再抓之无物

更新时间:2019-07-14 18:43:26 来源: 作者:超勇 浏览1250次 文字大小:

“抓早抓小”怎么抓最有效?一些党组织对“抓早抓小”工作不重视怎么办?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委出台《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明确8类适用范围,归纳15种“抓早抓小”的处理方式,着力提高日常监督的可操作性。

   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意在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在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是防微杜渐的关键举措。毕竟,违纪违法有一个由小到大、逐步加重的过程,一旦党员干部走上了违纪之路,在拒腐防变上撕开了“口子”,单靠个人力量就难以全身而退,只会越陷越深,从源头预防是长远之策。

   但一直以来,很多领导干部都知道应该履行“一岗双责”,注重在平时“抓早抓小”,对分管干部进行提醒教育,但具体该怎么抓,只是跟着感觉走,却往往没有一个好的模式或办法。很多领导干部只会在党建活动中提一下,或停留在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的说教式层面,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导向。

要知道,“抓早抓小”绝非小事,更不能处于无序状态。广东省专门归纳了15种“抓早抓小”的处理方式,同时也明确了8类适用范围,使相关工作更具操作性。在平时的工作中,完全可以按照相关的归纳总结,轻轻松松地完成相关的提醒教育工作。

一直以来,许多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方面,仍是一块短板。关键还是观念问题作祟,总觉得普通干部平时没有做违纪违法之事,一本正经地教育指导,显然有点小题大做,为此,总是把“抓早抓小”工作简化为几句谈心谈话,没有针对性,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不能达到良好的预防效果。

要知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主要还是为了防止干部走错“第一步”,掉入贪腐的“泥潭”,切实保护好他们。为此,广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站位,切实以对己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把功夫花在平时,保持“严管才是厚爱”的初心,切实让广大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守住自己的操守,守住自己的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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