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1.1 本规程规定了龙首一级水电站水工机械设备及金属结构等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程序和工艺及技术要求。 1.1.2 本规程适用与龙首一级水电站水工机械维护与检修工作。 1.2.1 各专责小组在每班工作后应及时认真的填写工作日志,记载当班作业的情况和设备的技术状况。 1.2.2 所有原始记录,一律不得涂改。 1.2.3 设备的结构、性能的变更或改造,必须先提出书面报告,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乱拆乱动设备。 1.2.4 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1.2.5 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及有关的协议。 1.2.6 工程规则、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技术文件、图纸等。 1.2.7 与水工机械有关的标准。 1.2.8 控制应用、检查观测、养护修理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及成果等。 1.2.9 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应按照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适用本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J201—80《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J201—80《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修订说明》 TJ231—78《机械设备安装及验收规程》 水电部—79《机械检验工艺规程》 水电部SD230—87《发电厂检修规程》 水利部SL75—94《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