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农村供水工程的建与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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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未来农村供水工程的建与管(一)
——未来影响农村供水的改革关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实施多年,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建设和管理,我国农村供水体系已基本建成。然而,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上仍存在资金不到位、工程不配套、管护跟不上等问题,需要通过不断的推进改革来解决其中的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的问题。本文来谈谈未来影响农村供水的改革关键要素。
水利部印发的《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办农水[2020]32号,可点击页面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全文)中明确提出“各地要做好农村供水成本核算和定价,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4月10日,为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国家发改委发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联阅读:国家发改委就城镇供水价格相关政策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对定价机制进行改革与完善”。目前,国家在大力推动水价改革工作,首先从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人口集中的城镇开始,逐步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收缴和监管机制。农村供水工程绝大部分属于公益性项目,供水水价长期以来一直由政府定价,而水价普遍处于较低水平,难以保证供水项目的合理收益,多数项目存在无法覆盖运行成本的问题。可以预见,在城镇供水价格实践的基础上,国家将逐步开展农村供水水价改革,使水价基本趋于合理水平。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在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紧紧扭住水费收缴这个‘牛鼻子’,加快推进成本核算、水价制定、财政补贴等”。《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比达到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当前,在农村供水水价暂时无法改革到位的情况下,从制度层面、组织层面、执行层面下狠功夫,多措并举,提高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率,成为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的关键因素,成为培养农村群众节水意识、转变用水习惯的重要抓手,也能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农村居民的认知水平和自来水的“商品共识”,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主动缴纳水费。
改革成效:切实提高工程收益能力,进一步理顺工程建管体制。实行农村供水水价改革,提高工程水费收缴率,最直接的成效是使得农村供水工程收益能力进一步提升,一定比例的工程项目将实现自我良性运行,一些条件较好农村供水工程将具备一定的经营性,基本做到“保本微利”。一方面,能够提供工程所需的维修养护、水质检测、供水管理等相关资金,确保工程的长效运行;另一方面,为吸引社会资本或社会团体通过直接投资、与政府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参与农村供水工程提供了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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