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用电要求
从基本规定、现场临时变压器安装及维护、防雷与接地、电器灭火来讲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用电要求。
一、基本规定
(一)电气设备及元件
1.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取防水措施。
2.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3.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触电保安器,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电动设备。
4.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大于规定的截面,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5.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等。
6.一切电气装置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如必须保留,应将裸露端部包好绝缘,并做出标记妥善放置。
(二)施工照明
1.110V以上的灯具只可作固定照明用,其悬挂高度一般不得低于2.5m,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以防人员意外接触。
2.在下列情况及场所应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照明:
(1)行灯;
(2)电缆沟道、隧道、夹层及其他空间狭小的场所;
(3)地面潮湿的沟道、池坑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3.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变压器低压侧应有一端接地。
(三)施工电源
1.施工供电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电源应设专业班组负责运行与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施工电源设施。
2.现场施工电源设施,除经常性维护外,每年雨季前应检修一次,并测量绝缘电阻。
3.接引电源工作,必须有监护人,方可进行。
二、现场临时变压器安装及维护
(一)现场临时变压器安装
1.当施工用的10kV及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一般应有0.5m的高台,高台周围应装设栅栏,其高度不低于1.7m,栅栏与变压器外廓的距离不得小于1m,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变压器的引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二)现场临时变压器维护
1.变压器运行中要观察油的颜色是否由浅黄色加深或变黑,观察油面指示是否正常,有无漏油或渗油现象。
2.定期检查变压器的响声是否正常,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放电痕迹。
3.检查接头有无腐蚀及过热现象,检查油枕的集污器内有无积水和污物。
4.对于有防爆管的变压器,要检查防爆隔膜是否完整。
5.检查变压器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有无中断、断股或锈烂等情况。对运行中变压器的接地线,不能用手触及或进行缺陷处理
三、防雷与接地
(一)防雷
1.独立避雷针应装设独立的接地装置,安装位置不应设在经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出入口等的距离不宜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接地体局部深埋或铺设沥青绝缘层,及敷设地下均压条等安全措施。
2.利用独立避雷针架构装设照明灯时,照明灯的导线应采用铠装或铅皮地缆,电缆金属外皮应与接地装置相连,且埋入地中的程度不应小于10m,埋深不小于0.6m。
3.多雷区(山区等)3~10kV配电变压器,Y/Y0或Y/Y接线的,应在低压侧装设一组阀型避雷针或击穿保险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的配电变压器,应在中性点装设击穿保险器。
4.多雷区(山区等)低压用电单位在接户线第一支持物处应装设低压避雷针或击穿保险器,亦可将接户线的绝缘子铁脚接地,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
5.空旷地段的易燃易爆场所和重要仓库,及其架空进线处应装设防雷保护。
6.严禁在装有避雷针、避雷线的构筑物上架设通信线、广播线、电视天线和低压线。
7.不得采用铅丝作防雷引下线。
8.对防雷装置应按规定定期检查。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
1.对地电压在127V及以上的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2.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器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接地保护应接至接地网上,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规定为: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系统,不大于4Ω;总容量为100kV·A以下的系统,不大于10Ω。
3.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接零保护。
4.接地线及接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若用缠绕法,应按照电线对接或搭接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钩挂。
四、电器灭火
(一)灭火器选择
1.电器灭火选择适当的灭火器,用于带电灭火的灭火剂必须是不导电的,如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或二氟一氯一溴甲烷(1211)等,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剂。
2.用水枪灭火时宜采用喷雾水枪,此时应将水枪喷嘴接地,灭火人员需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或穿戴均压服工作。
3.蓄电池发生火灾时,应用专用灭火器,但应注意未起火的蓄电池,避免硫酸烧伤。
4.发电机和电动机等旋转电机着火时,可用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灭火,但不宜用干粉、砂子、泥土灭火以免损伤绝缘。
(二)灭火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人体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用水灭火时,电压110kV及其以下者不应小于3m,电压220kV及其以上者不应小于5m,当用二氧化碳等有不导电灭火剂的灭火器时,机体、喷嘴至带电体的最小距离:
(1)10kV者不应小于0.4m;
(2)35kV者不应小于0.6m。
2.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超过45°。
3.如遇带电体落地,一定要划出警戒区,以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并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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