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招投标

更新时间:2014-06-29 18:00:08 来源: 作者: 浏览1219次 文字大小:

   现行招投标中采用的预算定额计价方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从"量价合一"列"量价分离"。虽开放了材料价格,但这种以预算定额为基本框架的改良作法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预定价的色彩,这与招投标通过市场竟争,形成工程价格的内在要求是相矛盾的,计价方式迫切需要改革。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起源于英国,距今约有上百年的时间,已经发展的较为完善和成熟.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领域将进一步开放,为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的办法,考虑我国建筑市场现状,通过试点和摸索,我国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定价,社会动态监管"三者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这种计价方式从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及相应的评定标办法与现的预算定额计价方式有较大不同,本文试从招投标的三个环节:招标、投标和评标入手,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作一初步认识。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招标

   工程量清单是一种用来表达工程计价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描述,单位和数量、单价、合价的表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就是表格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描述、单位、数量四个栏目由招标人负责填写后与招标文件一起提供给投标人,而单价、合价两个栏目由投标人完成。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方式招标相比,工程量清单招标有以下优点:1、通过量价分离、自主报价的招标形式,很好的引导了企业进行价格竞争。工程量及其单价是影响工程价格的两个因素,同一个项目,工程量应该是常量,各投标人希望招标人能够提供统一的工程数量作为其报价的依据,而单价作为是变量,招标人希望各投标人能在相同工程数量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单价的竞争。清单招标方式能很好的满足双方的要求。相反,传统招标方式中工程量由各投标人自行计算,因对设计图纸理解的不同和计算错误等主观原因,使本应相同的工程量成为变量,单价由于套用统一定额而变得相同,束缚了各投标人的价格竞争。这种招标方式确切的说是在体现投标人计算能力竞争,这与招标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2、清单招标方式体现了风险分担的特点,有利于为双方创造一个公平合作的环境。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暂定的,结算时按实调整。计算错误或设计变更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单价是固定的,不随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动,报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完成以下工程内容:设计图纸所要求的实体性工程,为形成实体工程而采取的措施性工作,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特殊要求。与此相应,工程量清单由分部与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满足两方面要求,一是要规范管理,便于管理,以形成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二是要便于计价,使施工企业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为此建设主管部门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强制性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quot;四统一"规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着重需要提出的是对统一项目编码和统一项目名称的理解。

  1. 遵守统一与灵活结合的项目编码体系,采用编码体系的目的是方便数据的计算机处理,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进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9位为项目名称编码,全国统一,不得变动,后3位是项目特征编码,由清单编制人自行编制,顺序按001、002……排列,比如,某工程采用实心砖墙墙体构造,其中内墙240厚,M5.0混合砂浆砌筑,外墙360厚,M10.0混合砂浆砌筑,由于内外墙都为实心砖墙,项目名称统一,按规范,前9位采用统一编码为010302001,而墙体类型、墙体厚度和砂浆强度等级等具体项目特征不同,后3位自行编制,分别表示为001、002,连在一起,240厚内墙项目编码为010302001001,360厚外墙项目编码为010302001002。这是一种统一与灵活相结合的编码方式,能够满足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由于采用不同工艺,不同材料时的编码要求。
  2. 遵守统一的项目名称:①项目的划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与现行预算定额的项目划分有很大区别,前者是按一?quot;综合实体"考虑的,一般由多个工序组成,后者是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如清单中钻灌注桩工程,其工作内容就包括成孔,灌注,泥浆池建造,泥浆外运,相当于预算定额中各工序定额子目:成孔(定额号为2-51),灌砼(定额号为2-79),泥浆池建造(目录说明),泥浆外运(当地规定)。②、项目名称设置因素:为方便施工企业计价的需要,工程量清单除了写出统一的项目名称外,还应按规定要求考虑项目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能够反映与工程造价有关要因素,避免投标人产生歧义理解,而影响招标的公平性。

(二)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应包括为完成分部分项实体工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工作,如施工排水,模板,肢手别样、垂直运输等内容,由于不同施工企业将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与施工措施,因此,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只能按项计列,具体工程量由施工企业自行计算。招标人提出的措施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如果有清单中未包括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采取的措施,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自行补充,否则按无其它措施认可。
    其他项目清单主要体现了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拟建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与招标人有关的费用有:预留金、甲供材料费,这部分费用由招标人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与投标人有关的费用有:总承包配合管理费,零星工作项目计人工单价。这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竞争报价确定。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投标

    以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投标人分别对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逐项进行报价,根据企业自主定价的原则,工程量清单报价从表达形式,组成内容和投标策略三个方面都体现了投标人通过市场竞争,自主形成价格这一特点。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可以采用两种计价形式。其一为工料单价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以直接费为基础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其二为综合单价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两种方法作为报价的表达形式,都可以反映企业自主定价的内在要求,但作为形式本身,综合单价法有工料单价法难以相比的优点:①、综合单价法可以直接反映分部分项工程是的完全成本,具有直观明了的特点。⑵、综合单价法从形式上方便了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计取不同的间接费,这与建筑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有利于专业分包工程的计价,有利于通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准确性来保证总价的合理性。而工料单价法以直接费为基础,用单一的取费标准进行间接费的计取,虽然对整个工程而言,费用可能平衡,但就某些分部分项工程而言,费用必定有高有低,与实际脱离,不利于专业分包工程计价,不利于企业的成本核算。

    (二)报标报价的组成内容体现了企业自主定价的原则。施工企业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综合单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和利润组成,考虑风险因素,规费和税金另行计算。编制单价时,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可参照现行预算定额或按照企业内部定额确定。人工单价可以根据市场劳务分包情况予以确定,材料价格应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基础上进行市场询价,并货比三家,机械台班单价,应调查租赁价格,确定是自行购置机械还是进行租赁更能降低成本。综合间接费包括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是发生的其他费用,现场经费是施工层面,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由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组成,间接费是在企业层面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在明确各项费用构成的基础上这些费用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成本降低措施,按实际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比如,现场经费中的现场管理费,可以根据管理人员月工资单价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进行计算。另外一种费率计算法,可以参照各地造价部门公布的预算费用定额或者按照企业内部的费用定额确定。

    (三)利用投标策略进行报价,以保证在标价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常用的一种投标策略是不平衡报价,即在总报价固定不变前提下,提高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平衡报价有两个方面的目的:一个是早收钱,另一个是多收钱。投标人通过适当提高早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的单价,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使前期工作的收入合理的大些,从而达到早收钱的目的。为了能够多收钱,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对于实际施工数量比招标人提供的数量多的或有可能多的,不妨合理的提高单价,反之,则可降低报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评标

    合理的评标办法与计价方式在反映招投标目的上应该是一致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有利于各投标人通过公平竞争自主形成工程造价,与此相适应,评标办法必须体现鼓励价格竞争这一要求。
    在英国和美国,一般都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原则,这种评标办法,其价格竞争是开口的,或者说是没有限制的,具体作法是:中标之后,招标方对中标的最低报价进行复核,主要检查有无数字或计算上的错误,发生错误时报价不得修改,中标者要么明知亏损也要坚持完成,要么投弃正式签约,用投标保函赔偿投标方损失,此时,次低报价者成为新的中标者,继续对其标书进行复核,如此类推。最低价中标法在评定时,简单易行,能真正体现招投标进行价格竞争的目的,也能减少人为因素,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无疑是评标办法改革的方向,但这种办法不能简单的套用,国外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有适合它生长的土壤:1、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企业定额体系,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市场竞争情况,企业自身条件较为准确的测算出投标项目的企业个别成本,这套估价体系作为企业的内在约束机制确保了其报价是控制在企业个别成本之上的。2、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包括发达的市场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等内容,良好成熟的市场环境作为企业外在约束机制有力的制止了不正当的恶性竞争产生的可能。
    我国目前尚处于在大力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初期,企业内部定额的建立和健全,市场机制的完善和成熟,都难以一蹴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不加考虑的将国外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移植过来,将会导致一些实力弱,业绩差的施工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为谋取中标,违背助价值规律,恶性压价竞争,由此产生各种不良后果:在中标后,或者偷工减料,造成"豆腐渣工程",或者千方百计拉拢甲方,通过签证,变更等手段,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更有甚者,干脆一走了之,剩?quot;半拉子工程"。
    因此,现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评标办法必须体现价格竞争,但又不可能无限制开口竞争,如何引导投标人以不低于其成本的合理低价进行竞争呢?实际操作有两种作法:

    (一)在评标过程中,通过询标的办法来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方式进行询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进行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这种评标办法的难度在于对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的认定上,由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双方缺乏判断成本价的统一口径,评标委员会只能根据经验进行主观判断,投标人则可能因此进行无理辩解,这就给询标办法在具体操作上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明确的可量化的评分标准,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评分标准的设置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合理设定技术标与商务标的权重。为体现价格竞争,商务标的比重一般应占到70%,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作相应的上下浮动。对结构简单,施工方法与工艺相对成熟的施工面目,商务标的权重不妨为100%,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项目,为避免施工单位低价抢标,影响工程质量,应相应加大技术标权重。2、合理设定商务标的评分标准,商务标评审包括总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两部分内容。对总报价评审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构思,一方面,为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或恶性压价可能性的产生,通过设置量化标准来确定"异常"报价,对异常报价只能计取较低分值,另一方面,对正常报价,应体现价格低者得分高的原则。根据这一思路,有、以下评分方法供参考:当最高或最低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时(偏差比例可取10%-20%),最高或最低报价作为"异常"处理,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对应基准价的报价获得基准分,报价每偏离基准价1%扣减增加一固定分值(如1分),报价越低得分越高,一般增减分会不超过10分。对异常报价,只计基本分(通常为小于基准分10分以上的某一分值),用以降低其中标的概率。综合单价评审的总分值一般可设为20分,随机抽取10个对工程造价影响圈套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市,每个子目2分,综合单价评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施工企业不平衡报价,同时,也是评判其总报价是否合理的有效方法。单价评审与总价评审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只不过在具体分值的取定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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