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构)筑物倒塌后的抢险救援处置措施

更新时间:2014-06-29 17:57:49 来源: 作者: 浏览1106次 文字大小:
 

 倒塌─又称坍塌,是指山坡、河岸、建筑物或堆积的东西倒下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综合国力的日益强盛,以及城市土地资源稀缺和人口的迅猛增长,使用钢筋混凝土和其它新型建材建造的各种类型的建(构)筑物越来越多,并且呈现出建(构)筑物体积越来越大、高度越来越高、结构越来越复杂和建材越来越结实的新情况。与此同时,建(构)筑物因各种原因发生倒塌的次数正在逐渐增多,消防人员实施抢险救援的处置难度将越来越大。因此,公安消防部队的各级指挥员要未雨绸缪,紧跟消防工作形势的发展,深入研究和探讨有关建(构)筑物发生倒塌后的抢险救援处置措施。
  
  一.建(构)筑物发生倒塌的原因
  

  导致建(构)筑物发生倒塌的成因有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可分为以下两大类:一类是建(构)筑物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中因为出现人为错误行为所致;一类是受到地震、台风和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的袭击,以及火灾或爆炸的破坏作用等。
  
  (一)人为因素
  
  鉴于建(构)筑物发生倒塌的人为因素有很多,消防人员应予以充分了解和高度关注,以避免在抢险救援的过程中因再次发生倒塌而酿成人员伤亡。主要应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1.缺乏整体牢固性
  
  受客观历史条件和经济不发达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早期的建(构)筑物在设计标准上没有提出结构设计的整体牢固性要求。所谓整体牢固性,是指建筑结构在一旦发生局部破坏时,不至于再发生多米诺骨牌似的连续倒塌(偶至作用下的局部破坏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如,辽宁省盘锦军分区大楼,因为隔壁房子发生燃气爆炸,爆炸产生的压力波推倒了一楼的一面过道墙,结果却引起连续倒塌,以至整座大楼被夷为平地。又如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之所以导致全市绝大多数建(构)筑物倒塌,从技术上分析,建筑结构普遍缺乏整体牢固性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2.粗制滥造不合格
  
  现在许多不良建筑商为了攫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不惜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出的建(构)筑物犹如“豆腐渣”般松散,承载力严重不足,耐火极限时间大大减少,遇有台风、洪涝、火灾或震级很低的地震便会倒塌。如震惊全国的四川省綦江彩虹大桥倒塌事故,就因为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刚竣工投入使用不久就发生倒塌,使许多武警官兵和群众丧生。2007年10月8日,发生在苏州市张家港威孚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在建厂房倒塌事故,使7人死亡,4人受伤,就是又一起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惨剧。
  
  3.荷载超过承载力
  
  每座建(构)筑物的楼板、梁和柱的荷载都有其规定的承载力,但在实际使用中有的人往往忽视了这个问题,在楼板上堆放大量的物品,大大超过了单位面积上的承载力。更有甚者,在已知大楼本身就已不堪重负的情况下,又擅自加盖楼层或对楼层随意进行拆改,使建(构)筑物失去了其原有的承载力,从而导致建(构)筑物倒塌或结构断裂。这种情况尤其容易发生在使用不合格建材、违反建筑设计规范和违章施工建造的建(构)筑物上。
  
  4.被各类爆炸摧毁
  
  在已知的建(构)筑物发生倒塌的原因中,大多是被各种类型的爆炸所产生的压力波或冲击波所摧毁。如,因各种人为原因泄漏出的燃气或危险化学品液体遇着火源引发爆燃或爆炸;生产使用烟花爆竹、火炸药或火工品的单位,因操作不慎引发爆炸或爆轰等,都会导致建(构)筑物倒塌。又如1996年2月18日,江苏省扬州市南门街的一幢六层高的居民住宅楼,因楼侧地下煤气管道接口处破裂,使泄漏的煤气窜入该幢居民楼地下基础层的封闭空间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不明原因的着火源引发猛烈爆炸,造成部分单元楼房倒塌,使19人死亡,5人受伤。此外,还有犯罪分子或恐怖分子实施的火炸药爆炸袭击,如2001年3月16日凌晨,河北省石家庄市区的两座工厂宿舍楼就被犯罪分子用土炸药炸塌,造成108人死亡,8人受伤。
  
  5.被各类物体撞击
  
  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建筑工地上经常发生的塔吊、起重机翻倾事故,大量金属构件倒塌下来砸塌建(构)筑物;二是汽车驾驶员因各种原因肇事,将汽车冲撞到路边的建(构)筑物上,导致建(构)筑物倒塌;三是飞机发生意外坠毁事故,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四是大树、广告牌、电杆和铁塔等高大物体被大风刮倒,落到建(构)筑物上,造成房屋倒塌。
  
  (二)自然因素
  
  造成建(构)筑物发生倒塌的自然因素也有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是因为受到地震、台风和洪涝灾害这三个方面的袭击。
  
  1.地震
  
  我国是世界上地震多发的国家。当发生烈度和震级都很强烈的地震时,建造于地面上的普通建(构)筑物会遭到严重破坏,而具有较高抗震功能的建(构)筑物有的虽不会倒塌,但却会因地基松动而发生整体倾倒,极易引发次生灾害─燃气和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水库河流堤坝溃决、山体滑坡等。发生强震后往往还会在短时间里不断发生余震,对建(构)筑物构成二次倒塌的威胁,严重影响并干扰消防人员的抢险救援行动。
  
  2.台风
  
  台风是指风速≥32.7m/s的热带气旋。通常台风中心附近的最大风速达40~60m/s,有的可达100m/s。当发生风力级别很大的台风(飓风)时,有的会单独出现强风、暴雨或风暴潮危害,如果这三种危害同时出现,则破坏性最大。如1995年7月,第3号强台风深入我国河南省,仅造成的死亡人数就达数万人。
  
  3.洪涝
  
  我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一些地域同时发生特大洪涝灾害,连日的暴雨不仅会导致山洪暴发,还会引发严重的次生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水库和河流决堤等,使居住在下游的人们遭受灭顶之灾。1998年我国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使497万间房屋倒塌,3004人死亡。此外,火山喷发、雪崩、海啸和地质条件引起的地基下沉等自然灾害也会造成建(构)筑物倒塌。

 二.建(构)筑物倒塌现场的特点
  

  发生建(构)筑物倒塌事件后,其现场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人员物资被埋压。使用中的建(构)筑物一旦发生倒塌事件,将使人员和物资被埋压在废墟里。但是,由于钢筋水泥梁柱和楼板十分牢固,房屋倒塌时虽然这些建筑构件已支离破碎,但有的仍具有很强的支撑作用,因此往往有些人员能够被幸运地裹夹在破碎的建筑构件空隙中得以喘息,这时消防人员若能够及时予以有效地营救,则被埋压人员仍有生还的可能。关键的72小时救援时间决定着被埋压人员的生命和预后。由于倒塌现场建筑废墟大量堆积,消防人员一时很难弄清有多少人员被埋压,以及被埋压的部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救援的时间将被延缓。
  
  2.层叠堆积难清理。现在的建(构)筑物无论是平房还是楼房,普遍使用钢筋水泥建造,而且大多是楼房,因此,一旦发生倒塌事件,大量的钢筋水泥废墟便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粗壮的钢筋扭结缠绕着,有的还凌空悬挂着水泥块,这种情况下很难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施救。目前,消防人员主要靠使用轻型的手动或电动破拆器材实施救援,因此救援效率和时间都大受影响。
  
  3.易引发次生灾害。住宅楼、商住楼、生活设施楼、物资仓库和各类工厂等建(构)筑物发生倒塌后,还容易引发次生灾害。因为这些建(构)筑物内有各种民用燃料气、工业生产用的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的气(液)体和危险化学品等物质。当环境条件使泄漏的可燃气(液)体蒸汽达到爆炸浓度极限时,遇着火源便会引发爆炸燃烧。泄漏出来的毒害腐蚀性气(液)体达到致命浓度时,会对被埋压者和救援人员的生命构成威胁。此外,高大的建(构)筑物倒塌时有可能砸倒或震塌周边的建(构)筑物。
  
  三.倒塌事件的接警与调度
  

  消防支(大)队的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接到关于建(构)筑物发生倒塌的事件报警后,应根据事先制定的抢险救援应急联动预案进行接警与调度。
  
  (一)接警事项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值班员,在受理关于倒塌事件的报警时,应问清倒塌现场的下列情况:1.发生倒塌的建(构)筑物的名称或单位名称与地址,该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倒塌状况、有无人员被埋压等情况。2.报警人的电话号码和与倒塌建(构)筑物有关的电话号码(可通过查询灭火救援预案或114台获知),以便和发生倒塌事件的地点保持联系,时刻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调度程序
  
  由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值班员派出第一出动力量,值班指挥长赶赴倒塌现场指挥救援,将情况向总值班长报告。
  
  1.加强第一出动。(1)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值班员受理完报警,按出动计划或预案,派出辖区公安消防中队、邻近公安消防中队和消防特勤中(大)队,并立即将倒塌现场情况向值班指挥长报告。(2)值班指挥长作为第一出动力量到场指挥,视情调集增援力量,将倒塌现场的情况向支(大)队总值班长报告,听取指示,实施救援行动。(3)值班指挥长应根据倒塌现场抢险救援的技战术需要,调集下列装备到场作战: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防化救援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举高消防车、照明排烟消防车和通信指挥消防车等。
  
  2.总值班长决策。(1)消防支(大)队总值班长根据倒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政府和消防总(支)队报告。(2)发生严重的倒塌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应急联动办公室,请示启动应急联动抢险救援预案,投入使用各方面的联动力量协同抢险救援。
  
  3.抢险救援力量。可投入倒塌现场应急联动抢险救援使用的各方面力量主要有:(1)政府有关部门:公安、交通、卫生、安监、环保局和建委等。(2)社会有关单位:医疗、救护,自来水、电力、煤气、运输公司和有起重挖掘机械设备的公司等。(3)有关建筑和工程技术专家。(4)武警部队和当地驻军。
  
  四.处置程序与技战术措施
  
  倒塌事件的处置程序与技战术措施是否正确,决定着抢险救援的成效,关系到救援人员与消防装备的安全。
  
  (一)现场侦察
  
  1.向知情人询问。(1)先期到场的辖区公安消防中队、特勤中(大)队指挥员和指挥长,应首先向现场的知情人询问了解情况,弄清该建(构)筑物倒塌时有无人员被埋压,以及被埋压的人员数量和位置等。(2)弄清倒塌建(构)筑物的面积、层数、布局和使用性质,有无燃气、危险化学品等。
  
  2.现场静态侦察。(1)在确认倒塌现场有人员被埋压时,指挥员命令所有人员肃静,所有车辆熄火,让现场处于静态。(2)指挥员用扩音设备向倒塌现场喊话,告诉被埋压人员发出响动声,以便消防人员发现被埋压人员所处的位置和状态,赢得救援时间。(3)消防人员站立于倒塌现场周围,注意观察和聆听倒塌现场发出的响动声,向指挥员报告发现的情况,并在有被埋压人员处作醒目的标记。
  
  3.使用器材侦察。(1)指挥员根据询问和静态侦察得到的倒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使用侦察检测器材作进一步的补充侦察,以确定救援现场有无引发爆炸、燃烧和中毒等危险的可能性,为采取正确的救援技战术措施提供科学依据。(2)目前,公安消防队装备的寻找被埋压人员的器材主要有:DKL型超低频电磁波生命探测仪、蛇眼生命探测仪、SB8型超声波生命探测仪、侦察机器人和热成像仪等先进器材。检测各类可燃气(液)体和有毒气体的仪器种类繁多,应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选用。(3)有搜救犬或警犬的地方,应调遣它们上阵发挥作用。
  
  4.现场连续侦察。对于大跨度、大空间、高楼层或情况十分危险复杂的倒塌现场,指挥员应在各个危险部位设置多个险情观察哨,指定精干的消防人员担任安全观察员,负责对倒塌现场险情的连续侦察,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救援人员发出警报。

  (二)救援指挥
  
  1.公安消防支(大)队指挥员在率侦察小组对倒塌建筑的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的仔细侦察后,确定是否设立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人员针对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技战术措施和行动方案,部署救援力量投入作战。
  
  2.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抢险救援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时,到场的公安消防部队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总指挥员,参与指挥部的工作。由其他首长和指挥长负责指挥现场消防人员的救援工作。
  
  3.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需要,确定是否实行交通和着火源管制,确定是否设置警戒区和划定警戒区域的范围。
  
  4.指挥员要针对到场的各消防中队、特勤中(大)队的人员和装备实力分布情况,科学地部署作战任务,以充分发挥专业救援装备的作用。
  
  5.指挥员应随同有关建筑和工程技术专家对现场进行勘察,评估倒塌建(构)筑物的危险性,听取他们的意见,必要时对已部署的救援力量进行调整。
  
  (三)技战术措施
  
  1.当接警得知倒塌现场有大量剧毒、腐蚀性或可燃气(液)体泄漏时,指挥员应命令向倒塌现场行进的消防力量选择能避开危险气体的方位与距离接近倒塌现场,在安全处集结兵力、停放车辆,建立抢险救援平台,打开救援车辆的进出通道。
  
  2.根据倒塌现场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切断水、电、气的供给,消除安全隐患。
  
  3.在有剧毒、腐蚀性或可燃气(液)体泄漏的倒塌现场展开救援时,应首先部署水枪(炮)喷射雾状射流,从上风处向外驱赶危险气体,经现场侦察检测合格后开始救援。
  
  4.为防止实施救援行动时发生意外,必须使用抢险救援器材对可能再次倒塌的部位和有人员被埋压的部位,进行支撑、撑顶、破拆、起重、起吊、焊割和遮挡等多重可靠的防护,尤其应加强对仍有倒塌危险的部位的支撑防护,避免使被埋压人员或救援人员受到二次伤害。
  
  5.指挥员应视救援范围、救援时间和救援工作量,将参与救援的力量编成组,轮番上阵作战。搞好战勤保障,确保救援人员的体力和消防装备的燃料能够及时得到补给,使救援达到最佳效果。
  
  6.指挥员应按照“三先原则”决定救援次序:先救容易救的人;先救重伤员;先救有生命迹象的人。力争使更多的人得以生还。
  
  7.救出的人员和尸体交由医疗救护人员处置。对于失血过多,生命濒临死亡,一时又解救不出来的被埋压人员,交医护人员先行输血、止血、输液或输氧抢救,消防人员可给予心理安慰和陪伴,让被困人员怀有必胜信心。
  
  (四)清理移交现场
  
  1.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员应命令救援人员对现场进行一次全面仔细地检查,确保无人员遗留在现场。
  
  2.命令各参战单位,集合队伍,清点人数,整理器材,逐级报告,听取指示,原路返回。
  
  3.向受灾单位、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移交现场。
  
  五.安全注意事项
  

  倒塌现场的抢险救援也具有火灾、爆炸和中毒等危险性,消防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不使救援人员和被埋压人员遭受二次伤害。
  
  1.消防人员必须穿着全套个人防护装备,必要时佩戴隔绝式或过滤式防毒面具。
  
  2.消防人员在进入现场救援之前,必须首先进行现场侦察,只有在排除了可能引发次生灾害、使救援人员和被埋压人员遭受二次伤害的险情后,才能展开救援。不得在岌岌可危的倒塌部位冒险作业,不得贸然登上或进入十分危险的废墟,不得单独行动。
  
  3.现场情况不明时,不得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作业,谨防误伤被埋压人员。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必须指定安全员观察情况,操作手应与安全员默契配合,做到令行禁止,动作准确,吊索必须拴牢,不得超负荷起吊,不得强拉硬拽,防止造成钢缆断裂或翻车,。
  
  4.使用电焊机、金属切割机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器材进行救援时,必须用可燃气体探测仪确认现场无引爆危险。
  
  5.指挥员根据倒塌现场的情况,决定是否设置险情观察哨,指定有经验的消防人员担任安全观察员,事先确定好警报信号。当险情出现时,安全观察员立即发出警报信号,救援人员必须迅速安全地撤离,待险情排除后,继续作战。
  
  6.消防支(大、中)队在原有的灭火作战计划中增加一项内容,即该建(构)筑物的结构、等级和竣工时间等,为指挥员实施倒塌救援时确定该建(构)筑物的安全可靠性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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