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探讨

更新时间:2014-06-29 17:57:38 来源: 作者: 浏览1133次 文字大小:

1概况

  黄河是我国第二大河,发源于青海省巴颜喀拉山北麓,流程5464km,注入渤海。黄河青铜峡以上河段称之为黄河上游,蕴藏着大量的水能资源,是我国有名的水电“富矿”之一。

1.1资源状况

  龙羊峡以上的黄河干流,规划建14座大中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8026MW。由于这些坝址海拔高程在2680~4270m之间,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离负荷中心较远,目前尚不具备开发条件。龙羊峡至青铜峡河段规划25座大中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6828MW,年发电量583亿kW·h。

1.2目前开发状况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黄河上游河段先后建成了盐锅峡、青铜峡、刘家峡、八盘峡、龙羊峡、大峡、李家峡等7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为5918MW。在建的有公伯峡、尼那两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为1660MW。该河段尚有9250MW水力资源有待开发,占该河段总装机容量的55%。

2水电开发的贡献与现状

2.1水电对社会的贡献

2.1.1保护生态环境

  水电在发电过程中无污染,是名符其实的清洁能源。水电建设形成的大型水库的宽广水面补充了湿地的不足,有利于植被生长、动物繁衍。黄河上游水电站的建设抬高水位,使下游形成自流灌溉区,为植树种草、发展农业提供了条件。为遏制西北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场退化、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作用。

2.1.2防洪及合理调济水资源

  大型水库在洪水期拦蓄洪水,均匀下放,对防止洪水灾害起到重要的作用。枯水时候给下游补水,使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2000年及2001年,黄河上游来水较平均来水年少27%及33%,但龙羊峡水库利用多年调节的性能,两年内动用库存水量为下游补水56亿m3,极大地缓解了黄河下游水资源短缺状况。

2.1.3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

  西北经济落后,黄河上游水电站的建设,引入了大量资金,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为国家增加了大量税收,带动地方工农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2.2水电开发现状

2.2.1新建水电站竞争力不强

  新建水电站向电网卖电获取回报,通常是用电站的总造价,还本付息标准年限来反推上网电价,这样算出的上网电价偏高,西北经济欠发达,承受电价能力弱,因而竞争力不强。

2.2.2综合社会效益没有回报

  水电站有非常广泛的综合社会效益,电站要为这些效益支付额外的工程投资,但这些投资没有回报。

2.2.3税赋及收费

  水电站对公益事业所作的贡献未获报偿,但税赋却是照缴照纳,费用也不能减免,水电开发几乎没有得到政策上的优惠。

3开发方式的演变与进步

3.1自营式

  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黄河上游大中型水电开发采用自营式,即国家拨给投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完成各自的任务。电站建成后,交给电力部门管理。

3.2建设监理制

  20世纪80年代后期,水电开发转入建设监理制,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通过现场监理对水电站的工期、投资、质量进行控制,并对水电站建设有关的各方进行协调,促进工程建设。投资方式也由拨款改为了贷款。这种方式无疑是一种进步。

3.3业主负责制

  建设单位没有经营、还贷的任务,电站建成后一交了事。应运而生产生了业主负责制,即业主出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再贷款修建电站,电站建成后归业主所有,出售电力取得回报还本付息、获取利润,这种方式更进一步。

3.4流域滚动开发方式

  这种方式是业主负责制的进一步深化,即业主以已建成的电站为母体电站,用母体电站的盈利开发一个流域的电站群,像滚雪球一样,电站越建越多,盈利能力越来越强,资产量越来越大,直至把此流域能开发的水电全部开发完。这种开发方式不失为一种较为合理的开发方式。

4在西电东送中发展

4.1在西电东送中形成支柱产业

  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建设西电东送北、中、南三条大通道。西北电力开发要在满足区内需求的基础上,加快外送,使之成为重点支柱产业。西北具有相对丰富的水能资源和明显的水电调峰资源,还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和价格优势,这些资源可以开发成廉价的电力送往东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形成西部的支柱产业。

4.2水火联合向东部送电

  黄河上游的水电是西电东送北通道中调峰、调频的骨干电源,长期以来处于基荷运行,调峰能力没有发挥。而山东电网、京津唐地区、河北南网电力供应不足,缺乏调峰容量。黄河上游地区水电、火电可以联合起来向上述地区输送电力及调峰容量。

4.3优先开发黄河上游水电

  西北电力开发及西电东送规划调研报告中指出:“优先开发黄河上游水电,充分发挥和最大范围配置西北水电调峰资源。西北水电、火电向东部混送的送出方案在经济上可行,具有较强竞争力,而且比纯送水电或纯送火电要好”。水电施工期较长,因而必须优先开发黄河上游水电,才能与后开发的火电同时形成水火共济的电力组合,向东部输送电力。

5在电力体制改革中获得开发能力

5.1当前发电成本与上网价格

  20世纪80年代以前开发的水电站,投资为国家拨款,没有还本付息的任务,发电成本较低。水电站其发电成本不超过0.1元/kW·h,具有潜在的盈利能力。20世纪80年代后期业主负责制修建的水电站,由国家计委根据其总投资及还贷年限计算出的还本付息电价往往较高,有的甚至高出电网的销售价。如大峡水电站,上网价为347元/MW·h,李家峡水电站上网价为260元/MW·h,因而在执行中矛盾突出。目前,西北电网各省局的上网价格如下:陕西242.8元/MW·h,甘肃267.1元/MW·h,宁夏187.41元/MW·h,青海177.16元/MW·h,属于全国上网电价最低的地区之一。

5.2流域开发的优势

  流域开发需要对全流域的水电资源作统一规划,根据电力市场的需求及经济合理性,制定近期、远期的开发计划,逐一安排实施,一个接一个不间断地开发下去,做到在建1个,准备1~2个,储备2~3个。这种开发方式眼光比较长远,不局限于一时一事,无短期行为,凡事从大处着手,调节余地比较宽,开发的风险小,效率高,后劲足,有利于水电的合理开发。

5.3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壮大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水电流域开发公司如果解体,由于水电开发周期长,单位电度投资高,将会使水电开发陷入低谷。所以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应完整地保留水电流域开发公司,并给予一些相应的政策,以使其壮大,开发更多的水电,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

6开发设想

6.1开发水电就是开发西部

  西部拥有丰富的水电资源,在开发这些水电的进程中,资金流向西部,会带动西部各行各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对西部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所以在西北地区开发黄河上游水电资源就是开发大西北。

6.2制定鼓励水电投资的政策

  水电一次性投资大、工期长、效益回收慢,但其社会效益显著。为了鼓励水电的开发,应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还本付息期间,免征或少征所得税;二是水库占用的国有荒山荒坡,无偿使用以减少工程投资;三是建设期使用的砂石,发电使用的水免收有关费用;四是国家为水电站的综合社会效益给予一定的投资补偿;五是地方政府将得到长久的收益,应承担一些外围交通,移民安置的投资。如果鼓励政策制定得恰当,会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加快水电开发。

6.3坚持流域滚动开发机制

  流域滚动开发机制是保证水电资源有序规律开发的条件,否则将使水电开发走入低谷。为了使清洁、优质能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有必要坚持流域滚动开发机制。国家还要给予一定程度的扶持,鼓励电力长期,合理发展的优化。

6.4组建黄河上游大流域公司

  目前正在进行黄河上游水电开发的主力是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于1999年10月28日,拥有龙羊峡、李家峡两座母体电站。成立以来,2001年8月开工建设公伯峡水电站,2002年4月通过拉西瓦水电站的初步设计审查,并进行苏只水电站的前期工作及规划流域内其它水电站的开发计划。确实负起了流域开发公司的责任,有效地发挥了流域开发公司的作用。由于组建时电价测算与实际出入较大,母体电站盈利能力不能满足滚动开发的要求。如果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将黄河上游干流上的水电站重组在一个大流域公司里,20世纪80年代以前开发的水电站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前提下极具盈利能力,将为开发黄河上的其它水电站提供资金保障,结合西电东送规划,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推到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创造水电开发史上的辉煌。

7结语

  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条件成熟,开发黄河上游水能资源,让水电工程更充分地发挥综合作用,对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及水资源短缺状况尤为重要。在水电工程的开发中,要把社会效益和发电效益合并考虑,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坚持流域滚动开发机制将使黄河上游水电保持开发能力,组建黄河上游大流域公司将使水电开发能力前所未有地增强,结合西东电送规划,将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促进到一个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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