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涂装安全思考及预防办法与对策

更新时间:2014-06-29 17:48:58 来源: 作者: 浏览1002次 文字大小:

摘要:近几年国内企业的安全事故频发,本文结合涂料、涂装业的特点,对各类事故的原因进行剖析,并提出预防办法与对策。
关键词:涂料、涂装业;安全问题

  近年来,我国经济以年均9%以上的速度增长,经济总量已达到世界第六位。但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来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存在“重眼前利益,轻长远福祉”的偏向,随着时间的积累,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对涂料、涂装业来说,也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近几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1 安全意识淡薄,生产事故频发
    涂料、涂装业大多是易燃易爆单位,企业的防火、防爆、防毒工作是重中之重。但由于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新建的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建厂初期,就忽视了“安全生产”这个大问题,既不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条例进行设计,有的还存在私自擅改设计、偷工减料现象,更谈不上安全制度的制订、监督检查和人员培训,那么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就不足为怪了。
    笔者曾走访过某涂料生产企业,墙上的标语清醒地写着“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然而在贮存溶剂的罐区以及易燃易爆的原材料仓库附近,笔者发现与罐区相连的管线和泵的连接部位,地面上的液迹随处可见,临时管线横七扭八,接头都是临时用铁丝捆扎的,更可怕的是进进出出的运送原材料的汽车,一无安全的接地设施,二无必备的防火罩和消防器材,这些车辆可以毫无阻拦地驰入厂区并进入易燃易爆的原料罐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2 安全制度不全,缺乏岗前培训
    在重利益、轻安全等急功近利的思想支配下,一些企业缺乏必要安全制度,对操作工人上岗前不进行岗前培训,更谈不上系统的安全教育,一些事故的隐患在开工前就埋下了。有的企业在利润的驱使下,为了完成订单,拼设备、拼体力的现象屡见不鲜,任务重的时候,还要求工人连续操作,甚至不分白天黑夜,操作人员由于体力不支,精神不集中而造成的突发事故也经常出现。2003年9月23日,江苏某企业的喷漆车间,由于喷漆台连续运转,导致电机温度过度,发生火灾事故;2003年11月 29日,无锡一家涂料设备厂因电控开关接触不良引爆火花,落在附近的二甲苯溶剂桶上而发生爆炸;如果操作人员能及时发现电机温度超标,经常检查控制电机开关是否有损或接触不好,这两起事故就能得以避免。

3 法律法规不明,涂装业令人担忧
    为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在2002年对涂料产品发布了两项新的强制性标准,分别是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对各项指标有明确的要求,但一些中小涂料企业及施工单位,由于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调整力不从心,一些涂装企业对这二项法规也知之甚少,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出现。
“室内空气污染”是由于涂装业缺乏安全知识,对法律不规不明造成的,它象无形的杀手,时刻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新疆环境监测中心曾对乌鲁木齐市40多家经过装修的居室进行检测,发现室内甲醛超标的达94.3%,苯超标的达56.8%。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也是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由于施工者缺乏安全知识,再加上贪图便宜,往往会购买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施工,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就不足为奇了,这里就不再一一例举。

4 解决办法与对策

    4.1 最近,国家出台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还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这一切足以表明政府部门对于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这一系列的法规、文件的推出,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
    条例和法规非常细致地对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废弃物的处理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各个环节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每个涂料、涂装企业必须从国家、人民利益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央所下达的一系列安全条例和安全法规,严格按照法规办事,认真落实,经常检查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绝不能“一阵风”,绝不能“走过场”,更不能应付安检部门,只有层层加大执法力度,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才有可能有效地防止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发生。

    4.2 企业领导要提高安全意识,积极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制订严格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上岗工作证制度,保证生产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另外,笔者认为,应尽快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迅速地制定一系列涂料生产和涂装施工方面的安全法规及标准。

    4.3 政府和有关主管单位一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企业应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应限期停产整顿,整顿以后检查仍不合格的,一定要吊销营业执照,绝不能手软。2004年2月1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坚决整改不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已经发生的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整改措施不落实,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这是杜绝一切恶性事故频发的根本措施。

    4.4 要加大对安全科研经费方面的投入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事故防范和安全科研成果的交流,进一步加强安全规范的贯彻实施和全民安全意识方面的教育。

    4.5 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应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设备,大力发展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质量的环保型涂料及其配套的涂装技术。堵绝和减少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合物的应用。加强事故源头的治理是消灭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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