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道:农村水电60年实现大发展

更新时间:2014-06-29 17:14:39 来源: 作者: 浏览1123次 文字大小:

我1952年参加工作,1954年进入水利系统农村水电行业,一辈子从事的就是农村水电和以农村水电为主体的地方电力工作。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到来之际,就自己所知所涉范围为文,纪念中国农村水电发展60年。

【小水电涵义及其资源】

农村水电是主要由地方组织建设与管理,并主要为农村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中小水电站及配套电网的统称。现时期农村水电主要是指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

随着农村与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对电力能源的需求,小水电的涵义在全国有过多次变化。上世纪50年代,一般指500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送电线路为农村水电;60年代,一般指单机500千瓦、总装机3000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送变电工程为小水电;70年代,一般指单机6000千瓦、总装机1.2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小电网为小水电;80年代,一般指单站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小电网为小水电;进入90年代,一般指单站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和配套电网为小水电,同时一些地方开始举办经营总装机5万、1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和配套电网。

中国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资源可开发量达1.28亿千瓦(500千瓦及以下资源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可能会超过1.3亿千瓦),居世界第一位。小水电资源点多面广,除上海市外,遍及30个省(区、市)1700多个山区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70%左右集中在西部大开发地区。尚未开发的小水电资源还有8000万千瓦左右,可再建小水电上万座,年发电量2500亿~3500亿千瓦时,相当于4个以上特大型三峡水电站的电力电量,可扩大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亿万农民。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小水电】

中国是世界上利用水力最早的国家之一,大约在公元年前206年的西汉初期就开始利用水力磨面、舂米、提水灌溉。利用水力发电,是上个世纪初从建设小水电开始的。

中国兴建的第一座小水电,是位于云南昆明滇池出口——海口上的石龙坝水电站,于1910年动工,1912年建成发电,为清末官商合办,装机5台,容量480kW,后扩建为2920kW;新中国成立后,另安装了2×3000kW机组,并易名为昆明第四电厂。

1935年,毛泽东同志率领中国工农红军离开江西中央苏区时,曾握着一位当地老表的手说,等革命成功了,给你们一家家送来“小太阳”。毛泽东同志说的“小太阳”,如今已走进农村千家万户。1942年刘伯承、邓小平同志领导的八路军129师在涉县漳河上修建了河北省最早的赤岸水电站,装机容量10kW,供129师司令部照明和机要通讯用电;1947年,党中央机关迁往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在朱德同志的关怀下,建成了装机196kW并由他亲自剪彩启动闸门发电的沕沕水水电站,为解放军两座军械制造厂、新华社对外广播和党中央指挥三大战役提供了电源,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发电容量仅为158万kW,年发电量43亿kW?h;其中水电只有16万kW,年发电量7亿kW?h。16万kW的水电中,大部分单站容量在1.2万kW及以下,其中500kW及以下的小水电有33处,共装机3634kW。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对小水电给予了极大关注。1951年3月,新中国开工建设了的第一座水电站——福建古田溪一级水电站,装机2×0.6万kW。小水电人前赴后继,辛勤耕耘,在广大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小水电,推动农村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写下了光辉篇章。

中国农村水电的光辉发展历程表明: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重视,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指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农村水电发展的根本保证;广大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群众的需求、拥护与参与是农村水电发展的不竭源泉;尊重国情、遵循规律、明确主题,坚持改革,是农村水电发展的认识基础和动力与支撑。同时表明并进一步启示我们要以不畏艰险的创新意识与勇气去克服困难,要以开拓进取的创新眼光与态度去奋发工作,要以坚韧不拔的创新意志与信念去探索追求,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事在人为。

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30年,是中国农村水电发展的第一阶段。国家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结合江河治理,兴修水利,开发农村水电。到上世纪70年代末,农村水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站发电到联网运行,从建设地方小电网到与国家大电网联结,初步形成了大小电网并举、各有侧重、调剂余缺、共同发展的格局,为下步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上世纪50年代

(一)起步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农村广泛开展互助合作活动,农业生产发展很快。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农村用电的需要,党和政府重视农村水电的发展,上世纪50年代初期国家就设置了农村水电的专管机构。1955年,根据中央指示,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积极试办小型水电站。1956年1月,中央在《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凡是能够发电的水利建设,应当尽可能同时进行中小型水电建设,结合国家大中型电力工程建设,逐步增加农村用电”。

国家就试办农村小水电提出了以下要求:各地要积极领导,贯彻民办公助的原则,重点试办,稳步前进;在试办中要注意就地取材,成本核算,摸索经验,培养干部,为今后普遍发展创造条件;发电为照明和生产服务都很重要,应根据条件和群众需要,统盘考虑,有计划地进行;要选择自然条件适合,互助合作基础好,群众居住比较集中,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地方建站;100kW以下的由省审批,100kW以上的报部审批;电站一般应以农业社为核心,带动互助组、单干农民,其性质主要是集体所有制。

根据以上精神,为能做到就地取材,就地制造,花钱少,收效快,节约钢材(这在当时十分必要),利于试点、推广,于是发掘并继承、发扬我国早在1930年代就运用木质水泵提水的经验,同时学习苏联早期建设农村电气化的作法,积极推广木质水轮机和铁木混合结构水轮机,通过间接传动带动发电机发电。

1956年在四川崇庆、福建永春、山西洪洞举办了三处小水电训练班,学习有关政策和水工、水机、电气技术,为全国培训了第一批建设小水电的力量。从此,从部到各有关省区,除举办培训班外,还通过编制定型设计、出版发行技术书籍、交流经验,等等,积极推动农村水电的发展。我国小水电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展起来。

(二)由点到面

1955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以后,为了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精神,推动农村小水电由重点试办到面上发展,不少省区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省区的情况,提出了兴办小水电的方针、政策。如四川省提出了“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加强领导,先小型,先生产,然后逐步扩大”的方针和“费省效宏”、“社办社管”、“社办公助”的原则。1956年到1957年,在河南郑州、山东烟台、四川岳池连续召开全国性会议,总结各地经验,全国提出了“小型为主、社办为主、服务生产为主”的“三主”方针,并提出了“先动力后电力”的“两步走”原则,即条件具备时直接建成水电站,条件不具备,先建水动力站,等资金有了积累,器材可以解决时,再发展为水电站。

1958年2月3日,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电力工业建设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水主火辅”的长远建设方针,并提出中央有关部门应帮助地方建设中、小型水电站。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水利部和电力部合并成立水利电力部。

1958年5月党的八届二中全会提出电力工业要依靠地方,大、中、小并举,贯彻以水电为主、火电为辅的长远建设方针,并提出建设农村电气化设想。8月,在天津召开了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内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农村水电,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农村用电需要。会上,首次公开提出建设农村初步电气化的问题,倡议有条件的省先抓五个县和一百个社的初步电气化建设。会议总结了1955年以来发展农村水电的经验,提出了建设农村初步电气化的方针:“小型为主,社办为主,生产为主,动力与电力并举,兴修与管理并重,全面规划,综合利用,认真贯彻多快好省精神”;并对加强领导、依靠群众办电,建站“两步走”,加强技术指导,搞好勤俭办站,搞好规划,搞好核算、管理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为了使农村水电和电气化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更好地与器材供应、水利建设相配合,促进农村技术改造和农业发展,会后编写和印发了农村初步电气化规划编制提要。提出了实现农村初步电气化户均拥有电力的标准:100~150W;同时对编制规划的目的要求,应贯彻的方针政策,电能在农村的应用,规划的范围、年限及水平,编制规划的步骤和方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建设“五县百社”初步电气化的倡议下,全国各地对列宁有关电气化的论述,如“共产主义是苏维埃政权加电气化”、“在农村中推广建立小型电站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应该坦白地说,这方面往往有些分散,但分散有一些分散的好处。这些小型电站在农村中形成了新的现代化工业的中心。这些中心虽然很小,但是,他们究竟向农民说明,俄国不会停留在手工劳动上,不会永远使用简陋的木犁,而会向另一个时代迈进”等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激发了我国农民群众迫切需要改变农村经济文化落后面貌的积极性,农村小水电由点到面迅速发展起来。不仅水力资源丰富的地区、丘陵地区办电,黄河以北及沿海平原地区也积极利用分散水能资源办电。

到1959年底,全国建成小水电5586处,装机达到15.03万kW。主要分布在四川、山西、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湖南、湖北、河南、河北等很多个省区。在贵州布依族、侗族、苗族,青海回族、藏族,新疆维吾尔族,内蒙蒙古族等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也都建起了几座到十几座农村小水电站。到1960年底,全国有1100个县建成小水电8975处、25.15万kW。

(三)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关怀小水电 小水电成效显著

上世纪50年代建成的小水电,容量都很小。到1959年底,全国小水电平均单站容量为26.9kW,其中50kW以下的占85%。

浙江省金华县1958年开始办电,1960年毛泽东同志亲临他们修建的第一座装机512Kw的小水电——双龙水电站进行视察,高度赞扬金华人民自己制造小水电机组发电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指出发展水力发电大有可为;1958年刘少奇同志陪同缅典总理吴努参观了四川省郫县犀浦乡吴家碾12kW的采用异步发电机发电的小水电站;同年朱德同志视察了四川省郫县犀浦乡游家碾10kW小水电站,详细询问了打米和发电的情况后说:“这样的小水电好,可以多办些。”

浙江省瑞安县仙岩水电站,发电装机35 kW,有抽水机、碾米机、榨油机各一台,总投资3.5万元,抽水、加工、照明三项,一年纯收入1.15万元,纯收入加上折旧,3年内即收回投资。福建省永春县蓬壶水电站除供照明用电外,还直接用水轮机驱动加工机具,加工农产品24种,农民称它是“万能工厂”,仅1957年加工收入一项即达19318元,扣除加工成本,盈利12000余元。贵州省惠水县姚家哨装机250kW的水电站1957年5月建成后,供给了县城照明和附近几个农业社的照明、加工用电,并建成5座电力抽水站,使5000多亩旱地变成了水田,促进了粮食增产。

上世纪50年代小水电的发展,不仅解决了农村和附近城镇的照明用电问题,而且促进了农业社的农副业生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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