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水电体制改革

更新时间:2014-06-29 17:14:19 来源: 作者: 浏览1149次 文字大小:

电力体制改革方向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件提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要打破两个垄断,一是发、输、配一体的行业垄断,二是一省一公司的区域垄断。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在全国组建若干个独立发电公司、若干个独立输电公司和众多的独立配电公司,建立一个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但输配分开改革尚未实施,输配一体的电网垄断体制仍未打破。输配一体的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阻碍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阻碍电力工业协调健康发展,是电力供应紧张的深层次原因。

打破输配一体的电网垄断体制、实行输配分开,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解决电力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电力供应紧张的问题,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坚持方向推进改革一要加强领导,发挥政府在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克服借口电力供应紧张“不想改革、抵制改革”的倾向和阻力,加快电力体制改革。

二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和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的要求,在输、配业务财务分开核算的基础上,尽快实施国家电网企业的输配分开改革,打破省际界限,不搞简单的“翻牌”,将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区域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三要彻底纠正和消除“上划、控股”的错误做法和造成的后果与影响。把平调的资产、上

划的电网、上收的供区全部归还地方,创建输电通道无歧视的环境,有效服务“三农”。

四要维护农网改造中的地方权益,特别是西部地区农网改造形成的资产要作为地方国有资产

参加配电端的改革。

五要打击垄断、腐败,还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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