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经济杠杆挖掘小水电调峰潜力

更新时间:2014-06-29 17:14:02 来源: 作者: 浏览1175次 文字大小:

在当前电网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调峰容量不足,出现高峰时段缺电,低谷时段窝电的现象。

我国的电网中,煤电是主力电源,水电是主要调峰电源,水电站具有良好的储能和调节功能。因而网内大、中型水电站由各级电网调度机构直接调度,承担着电网的调峰调频任务。而大量的、分散的小水电站没有发挥应有的调峰作用。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修建了大量农灌水库,这些水库大部分安装了发电机组。随着大电网的扩大延伸至农村电网,大部分小水电站已并入省网运行。“十二五”期间,为促进农业发展,国家将投巨资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并对老、旧、病库进行技术改造,为充分挖掘小水电的调峰潜力,建议国家对小水电上网电价进行市场化改革,以调动小水电站参与电网调峰的积极性。

首先,建立水电标杆电价政策。

以省为单位,水力发电企业不论大小、新旧,一律执行同一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价,以体现公平、公正。

其次,电网不能直接调度的小水电站上网电价按峰、平、谷时段执行差别电价。高峰时段每千瓦时上网电价比标杆电价高3分,低谷时段比标杆电价低3分。如某省标杆电价为0.25  元/千瓦时,则峰、平、谷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28元、0.25元、0.22元。

再次,峰谷时段划分应根据电网负荷曲线由地区或电网企业确定。但峰谷时段应相等,即每日高峰时段为6小时,则低谷时段也应为6小时,其余12小时为平段。如高峰时段为8小时,则峰、平、谷时段应均为8小时。

执行上述电价政策,小水电经营者根据上游来水及下游用水情况自行安排装机运行方式。在不影响下游用水的前提下,低谷时段少发或停机蓄水。高峰时段多发满发,以增加售点收入。对电网来讲,低谷时段小水电少发,减轻窝电压力,为风电发展腾出市场空间,高峰时段多发,减少电网因缺电带来的限电损失,使电站、电网双受益,也体现电网对农业、水利的支持。

为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国今后将建成千上万座农用水库,其装机容量估计可达数千万千瓦。电网企业应该重视这一宝贵的调峰资源,加强和地方政府及水利部门的合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对一些大型农灌水库电站甚至可以投资参股,从规划建设到投产运行,从电网角度提出建议并给予大力支持,使农用水库电站的发电调峰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实现电上网、水灌田,工农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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