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长江流供用水量
(一) 供水量
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按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它水源(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利用和海水淡化)三类水源统计。海水直接利用量另行统计,不计入总供水量中。
长江流域 2005年总供水量1840.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753.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5.3%;地下水源供水量79.7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4.3%;其它水源供水量7.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0.4%。
与上年比较,长江流域供水量增加35.4亿立方米,增幅为2.0%。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增加32.5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增加1.4亿立方米,其它水源供水量增加1.5亿立方米。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供水量比上年增加较多的二级区有:汉江、宜宾至宜昌,增幅分别为8.3%、6.3%;其它各二级区供水量与上年比变化不大,总体上略有增加。
按行政分区统计,供水量比上年增加较多的省份有:广东、重庆,比上年增加5.6%、5.5%;供水量比上年减少较多的省份有河南、广西,比上年减少10.9%、5.7%。其余各省供水量与上年比变化不大,总体上略有增加。
西南诸河 2005年总供水量101.6亿立方米, 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98.5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6.9%;地下水源供水量2.9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2.9%;其他水源供水量0.2亿立方米,仅占总供水量的0.2%。
与上年比较,西南诸河供水量增加4.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增加4.3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增加0.4亿立方米;其它水源供水量减少0.04亿立方米。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供水量增加的有:怒江及伊洛瓦底江、藏南诸河、雅鲁藏布江,比上年增加17.7%、9.2%、4.1%;比上年减少的有:藏西诸河、澜沧江,比上年减少18.8%、3.3%。
按行政分区统计,供水量比上年增加较多的省份为西藏19.0%,比上年减少较多的省份为青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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