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流部分城市江段水质规划

更新时间:2014-06-29 16:40:16 来源: 作者: 浏览1394次 文字大小:
干流部分城市江段水质规划

长江干流部分城市江段历史遗留下来的工业布局不合理、排污口与取水口犬牙交错、污水排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等原因,致使城市江段近岸水域受到污染,甚至形成数百米至数千米污染带,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威胁,人民健康和工业生产受到影响。进行水体功能区划分,确定相应的水质目标,依水体功能目标实施管理,是长江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手段。

长江干流(含金沙江)从上游攀枝花至长江口全长3600km中,有主要城市江段21个,图中选择了攀枝花、重庆、宜昌、武汉、南京、上海等6个有代表性主要城市江段,反映这些江段水体功能区划分及相应的水质目标要求。图示成果主要依据各城市江段地方政府有关水环境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或有关职能部门的水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研究报告,同时考虑各城市江段水环境质量现状、排污口及取水口的分布特征,从流域管理角度出发对长江于流水环境质量进行协调综合而成。一般情况岸边水域尊重地方政府区域规划目标,干流总体水质满足流域管理的目标要求。

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标将其划分5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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