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更新时间:2014-06-29 16:29:33 来源: 作者: 浏览1398次 文字大小: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E-2000-0208),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其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二、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履约担保证件应在协议书签订前提交,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抓紧办理按合同规定的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三、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可进行进点准备,待接到开工通知后应及时调遣人员及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入工地,争取时间及早动工。

四、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承包人不能因持有异议而拒绝执行指示。

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上述提交件的内容和时间要求规定在合同《技术条款》内,为便于监理人和承包人的工作有序地进行,在合同《技术条款》还规定了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报送承包人的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

六、办理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包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施工设备险均由承包人投保,并需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单的副本,其中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以共同的名义投保。

七、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统一管理和监督下进行工程的文明施工,承包人的文明施工行为贯穿在施工全过程中,文明施工的内容包括重视施工质量和安全、治安保卫、保护环境和提高职工的文明素质等。

八、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保证工程质量是承包人的首要义务和责任,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是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工程的质量要求详细规定在施工图纸和合同《技术条款》内,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还应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对工程缺陷进行保修。

九、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承包人应充分重视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必须按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制定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

十、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工程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必须由承包人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统一规划进行治理,并接受国家环保部门和发包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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