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分级
依照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中有关条文进行区分: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来说,不能在3个月内整改的隐患可视情况列为重大安全隐患,三类病险水库、三、四类病险水闸以及C、D类农村水电站应列为存在重大隐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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