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河最难忘
依法治河最难忘
法像一条河流,缓缓地攀上高山,穿过峡谷,征服高原,滋润平川,浸染大地,直止溶入到黄河的生命里。法又似酒一样在岁月中沉淀,在流淌中发酵,在瓶子里升华,入口火辣,进胃翻腾,温润肌体,醇厚绵延,回味无穷。此时,总会有一种意境在游走,有一丝回味在萦绕,有一缕思绪在激荡。敲打着敏感的神经,融入到每一条血脉,穿透每一个角落,法润大地,普惠众生。
黄河像一位从远古走来的老者,穿越时空,走向未来。她拔山涉水,步履蹒跚。她风雨无阻,一往无前。生生世世,从未间断。她只有一个信念,信守一个约定。只为与大海相融,只愿与苍海相拥。她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而奔波。但一路多变的景色却常常羁绊了铿锵的脚步,产生过骇人的漩涡。很多时候虽是身不由己,但行程中的打扰就像躯体中被嵌入了木楔,有失也有得,有欢乐,也有苦涩。面对不可改变的局面,不得已而学会各种忍耐,学着如何接纳沿途的骚扰,将庞大的躯体塞入又窄又弯的河道,对着矮矮的堤坝俯首称臣,不敢逾越雷池半步。越是这样,得到的却是更加肆无忌惮的侵扰。过度取水,抽细抽干了她那奔腾的血液。滥采私挖,在她身上留下了累累伤疤。污水偷排,向她洁净的体内注入肮脏的血液。与河争地,将她奔腾的流路挽上了一个个“蝴蝶结”。 ....... 这所有的所有,都让我们的母亲河心力交瘁,气息奄奄。如何恢复健康的躯体,展现往日光鲜亮丽的风采,成了她久久思索而无解的难题,一直困扰着她,也困扰着治水管河的这帮黄河人。面对侵害黄河权益的种种现象,人们一直追问着,探索着。
以法治河说了多少年,喊了多少年,也在实践中摸索了多少年。无法时,黄河管理部门的规定无以约束他人,面对侵犯黄河权益的现象,只能空口白牙的说些好话,人家不听不信你干着急没办法。因为没有强制别人执行的法律手段和措施,难以引起别人的重视,制止时若有过激言行甚至还会引来一场无可奈何的行政诉讼。如何管好黄河,曾经困扰了黄河人多少年,他们为此也曾畏手畏脚,一愁莫展。期间,呼唤以法治河的呼声此起彼伏,从未间断过。
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颁行,黄河人管水治河才有了国家层面的规定。满以为有了“尚方宝剑”就会顺风顺水的黄河人还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阻力。人们在惯性思维下的行为,依然而然地做着想当然的事情。以前我这样做,现在我还这样做为啥不行了呢?不但沿黄群众、政府机关、厂矿企业需要思想转换,观念转变,这些治水管河的黄河人同样更需要转变。学习法律精神,熟悉法律要义,运用法律思维,执行法律要求,进行法律实践,不但黄河人在适时调整工作重心,沿黄群众也一步步在适应着以法治河的进程。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黄河人手中的法律武器逐步增多,法律素养稳步提高,执法水平也有了长足进步。有法可依只为黄河人提供了管理依据,在侵犯黄河权益发生时是否做到了有法必依仍然考验着黄河人动真碰硬勇气。面对纷至踏来的说情者,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执法者是否耐心释法,被执法者是否心悦诚服,避免“硬着陆”才体现了依法治河是否成功。执法有温度,处理有感情。尽量避免执法带来的抵触情绪,让他们明白承受违法成本是法律赋予执法者的责任,更是违法者必须承担的应尽之责。
通过依法治河的持续推进,依法治河正在成为黄河人的常态化工作,也促进了执法长效化。广大群众也逐渐明白了依法治河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必然性,学法、懂法、守法成为维护群众自身权益和黄河权益的必然行为。侵害黄河权益的行为正在逐年下降,黄河的健康躯体正在渐渐恢复,往日一泄千里的壮观景象又呈现在华夏大地上。
依法治河这瓶孕育了千年的陈年老酒,在饮用过程中不仅有辛辣、有苦涩、更有回味无穷的醇香。能渗入肌体,火热芬芳,直叫人爱不释手,久久相望,成为一生的知己,无法移情别恋。依法治河进行时,最难忘!(刘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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