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知识读本(书)(五)

更新时间:2015-08-22 09:59:22 来源: 作者: 浏览9646次 文字大小:

五、人人遵守节水法规

29、公水意识

我国《水法》指出,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世界各国也有规定,水是公共财产。因此,人人都应当有公水意识。人人爱护水,节约水,反对浪费水、污染水,大自然才能与我们和谐相处,生活才能健康、幸福、美满。

30、水法

1988年1月21日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在国家领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的法律。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各单位应当采取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在水源不足的地区,应当采取节约用水的灌溉方式。

31、城市供水条例

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颁发了《城市供水条例》。条例规定,城市供水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应合理安排利用地下水。应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各项建设用水。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32、水价与用水

水价格政策是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一种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用户的用水量,特别是对于工业用水。事实证明,水价低廉,是造成浪费用水的原因之一。专家指出,水价提高10%,将使家庭用水降低3%-7%。

33、世界各地水价比较

我国的水价(每立方米原水),城市生活用水原水约为0.16元,工业用水原水约为0.16元,农业用水约为0.03元。无论与其他生活消费价格比,还是同国外水价比,都明显的偏低。欧美工业水价一般相当于8元人民币,农业水价相当于0.8元人民币。世界各地水价粗略比较如下(换算成人民币):挪威、加拿大2.1元,爱尔兰3.3元,纽约3.7元,瑞典和英国4.8元,荷兰5.1元,芬兰5.4元,比利时5.7元,法国6元,意大利6.9元,德国8.1元,澳大利亚9.3元,香港地区20元,东京22.8元。中国水价真的是低得没法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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