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水法》要成为一种责任 更要成为一种常态
学习新《水法》要成为一种责任 更要成为一种常态
为期两个多月的新《水法》知识竞赛圆满落幕,挥手作别,竟生出隐隐的不舍。作为参赛选手之一,同时也作为一名黄河新兵,能够在新《水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如此近距离“接触”水法,系统的学习水法,我倍感荣幸,也从中获益良多。
回顾刚参加工作时候的我,对业务的了解只限于基础知识的层面,不曾知道,在水利建设与黄河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存在着许多亟待破解的冲突与矛盾:滩区群众要求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与流域实施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之间的矛盾;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与经济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管与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之间的矛盾;河道管理任务艰巨与水政监察队伍不健全之间的矛盾……
水利改革与发展,任重而道远。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在我国大力推进经济发展,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如何坚持民生优先,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水利事业的关系;如何促进人水和谐,实现水利永续发展,是所有水利工作者应当认真思考和总结的问题。
孟子有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当道德约束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逐渐弱化,推行依法治国,强化法治理念,将法治融入国家建设的方方面面已是大势所趋。
新时期,新要求;新课题,新思路。新《水法》作为新时期水利建设与时俱进的产物,奏出了水利改革发展的时代强音,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同时也为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我们更深入的了解水利现状、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最佳切入点。
《水法》,规定了水资源的所有权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为水资源保护保驾护航;
《水法》,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为实施有效的水事活动管理提供法律保障;《水法》,强调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水法》,对传统治水思路进行深刻反思,积极探索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新《水法》,是一种观念的转变,一种态度的坚持,一种责任的强化。科学运用新水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活动,是新水法的要求,也是我们学习贯彻水法的目的,更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内容。
《水法》知识竞赛结束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水法规知识学习的终结,作为水利工作者,应当始终秉持“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将《水法》学习内化为自身的一种习惯,一种信念,一种工作态度,使水法学习常态化,将依法治水进行到底。(张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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