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潭管理段党支部开展1月份集体学习

更新时间:2024-04-11 10:37:39 来源: 作者: 浏览363次 文字大小:

1月23日,闫潭管理段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集体学习,传达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通知,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党员交流了学习体会。

通知具体列明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并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清单》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通知传达完毕后,支部书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袁宗军、崔洪伟、陈宁三名党员做了交流发言。

崔洪伟:《通知》中明确了我们要学习的具体法规,我们要对照自身不足,查缺补漏。通过学习《条例》,我也认识到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陈宁:通过学习《条例》,我也认识到了党内监督分为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等五种形式,了解了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按照要求,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袁宗军:大家学习了《通知》及《条例》的内容,也做了交流发言,很不错,我也谈谈自己的感受吧,作为党员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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