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7-02-16 18:37:19 来源: 作者: 浏览1618次 文字大小:

****镇机关管理制度

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会议纪律。凡党委、政府通知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二、出勤纪律。全体机关干部执行工作日考勤制度,每周一早上在大会议室召开例会,进行集体点名;其他工作日实行早8:30--9:00、下午5:00两签到制度,每少签到一次,从工资中扣50元。签到率达到90%的可视为全勤,签到率在60%以下又无正当理由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三、请销假纪律。机关各科室(管区)工作人员请假一天要经科室主任(管区书记)及分管领导签字批准;三天以内的要经党委副书记签字批准,超过三天要经镇长签字批准。科级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管区书记请假的,须经党委书记、镇长批准。请假人请假前需根据事由认真填写请假条,请病假3天以上的,需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由批准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请假人员应事前填写请假条并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视为有效请假。没有填写请假条的,视为无故缺席。

四、工作纪律。实行工作日查岗制度。科室、站所人员上班时间应坚持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一经发现罚款50元,一个月离岗两次以上者罚款100元,工作期间,不得上网炒股、购物、娱乐、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同时,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得饮酒,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夜间值班纪律。实行科级干部、管区书记、主任夜间值班制度,无故不参加值班又未向主要领导请假的每次罚款50元。

六、通讯纪律。科级干部、管区书记、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都肩负着方方面面的工作责任,手机每天要保持24小时开通(包括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办公室不定期抽查。

七、其他规定。凡被上级纪检部门查处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纪律处分条例从重从严处理。纪律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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