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13-11-20 20:29:53 来源: 作者: 浏览1608次 文字大小:

农村供水管理制度

 

一、优先保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采取措施保证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24小时正常用水。

二、因工程施工、维修等确需停水时,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而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

三、加强对供水水源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养护并建档登记,确保水源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四、供水按总水表或水量计量收费。

五、供水单位有权对用水户进行监督。

六、依据全年和阶段性供水计划,适时供水,安全输水,合理用水。

七、实行按计划供水、合理调配原则。

八、实行先交款后供水、先充值后用水原则,由供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九、认真做好管道安全输水工作,分段把关,实行行政区域划分责任制。

十、遵守供水纪律,维护供水秩序,服从统一调度。不准偷水抢水,不准破坏供水设施,不准在管道管理范围内取土或种植根藤作物等。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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