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站考评办法

更新时间:2013-11-20 20:29:34 来源: 作者: 浏览1559次 文字大小:

水利站考评办法

为充分调动基层水管单位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创特色上台阶,特制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配合局重点工作 (500)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0分)

年初要拿出本镇(街道办)年度工作计划,报局农水科得40分,否则,不计分。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及时反映和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市长、区长热线电话等上访事件的发生,得60分。出现一次,扣10分。

2、水利规费征收工作(100分)

根据全区水利规费征收工作部署,配合局搞好辖区内水利各项规费征收工作,圆满完成辖区内征收任务,得100分,未完成任务按照完成比例计分。

3、小农水重点县工程(100分)

按照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计划,配合区水务局搞好机井、排水沟清淤、建筑物等项目建设任务,得70分。加强工程建后管理,确保工程长期有效运行。得30分。

4、危桥建设(50分)

根据上级危桥建设计划精神,搞好辖区内危桥普查、摸底、上报工作,积极争取落实配套资金。得30分,项目批复后,积极配合搞好工程施工,确保不出问题得20分。

5防汛防旱与工程管理(150分)

认真进行汛前、汛后检查,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得30分。未及时检查或未及时上报材料的,有一次扣10分。落实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加强防汛值班,及时上报灾情等统计报表,得50分。责任不落实,值班不到岗、报表不及时,有一次扣10分。加强堤防、涵闸等险工隐患的巡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处理险工隐患,得20分。巡查无记录扣10分,未及时拿出合理、有效的处理方案或督查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扣10分。督促村保质保量储备防汛物资,能有效组织抢险人员排除险情,确保度汛安全,得30分,否则不得分。涵闸有专人管护,并签订管护协议,年终有考核,管护情况良好,得20分。否则不得分。

二、水利建设  (100分)

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围绕全区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结合辖区镇(街道办)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镇(街道办)的沟渠治理,坑塘治理计划,配合镇(街道办)完成年度水利建设任务,配合镇(街道办)党委、政府落实好辖区内的防汛抗旱责任。得100分。

三、水利业务  (200分)

1、信息传递  (100分)

目标内容:按时按质地完成各种材料、表格、雨量、水情、工情的收集上报工作,计100分。

计分办法:每漏报一次扣20分,迟报一次扣10分。

2、会议组织  (50分)

目标内容:按时按要求参加局召开的各种会议,并能组织好本站人员认真遵守会议纪律。计50分。

计分办法:每旷会一人次扣10分,全年累计迟到人数达10人次扣10分。

3、镇(街道办)评议  (50分)

目标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当地党委、政府协调配合情况,全站人员出勤情况、团结情况及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情况。

计分办法:采用与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座谈,评议汇总计分的办法。

四、队伍建设  (200分)

有办公地点,有规范的工作、业务、学习、考勤制度,开展多种经营,扩大服务市场,增强经济实力,增加职工收入,得50分。加强人员管理,教育好职工服从大局,与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通过正常渠道、采取正常方式理智地表达不同意见,无越级上访、无越级反映问题现象,得100分。本年度全站未出现酗酒闹事、人员不团结、打架斗殴或计划生育管理不严等问题,计150分。如出现上述问题一次扣50分,出现上述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计分,出现计划外生育、外逃和触犯法律被扣留、判刑的将一票否决。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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