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公司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节约用水,保障公司低成本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经贸委《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二条 公司行政部综合管理各部门的节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节水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节水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对重点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节水监测,促进公司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参与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立项的节水论证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五)负责节水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编报发布公司用水与节水统计信息。
(六)负责组织、指导节水宣传。
(七)负责指导公司所属部门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指导和协助组织节水标准宣贯。
第三章 节水管理
第三条 节水计划管理。公司节水主管部门每年下达各部门节水指标计划,各部门应将下达的指标分解到各用水小组,并落实节水措施。
第四条 节水统计管理。公司节水主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公布各部门用水与节水状况。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每年1月15日前报送公司上年度用水与节水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7月15日前报送公司上半年用水与节水统计报表。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水管理。
(一)年新鲜水用量超过30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有“节水篇(章)”专题论证用水合理性,初步设计檔中必须有“节水篇(章)”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水指标、措施和要求。
(二)项目的主管部门应会同行政部审察、监督项目“节水篇(章)”中节水措施与用水指标的落实和达到情况。无“节水篇(章)”或经审察达不到有关节水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建设,主要用水指标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第六条 节水标准化管理。各部门应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节水标准,并可根据情况制定本部门节水标准。制定节水标准要本着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和公司特点,以及有利于加强节水工作的原则。
第七条 用水定额管理。各部门应制定先进、合理、可行的用水定额,定期考核。第十四条 供水管理。做好水的采、输、配、用各环节的管理工作,防止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第八条 节水宣传教育。公司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宣传国家和公司的节水法律、法规、办法、规定、标准,普及节水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第四章 合理用水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工作机制,并纳入经济责任制。
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因地制宜保护和开发水资源。
第十一条 公司应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二条 公司应提倡一水多用,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回用率,减少新鲜水消耗。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公司和各部门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名扬窗饰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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