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镇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制度

更新时间:2020-04-09 09:23:49 来源: 作者: 浏览2399次 文字大小:

沙镇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制度

各部门、各村:

     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生活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特制定沙镇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巡查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巡查,是指镇政府组织镇网格办成立巡查组,对各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提升情况、网格化管理情况等进行巡查;并对发现的涉及生活污水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如实上报。

第二条  本制度被监督巡查对象为各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新型社区以及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单位。

第三条  巡查实行不定期抽查、全面巡查、重点巡查三种方式。

(一) 按照有关要求,镇每月抽查50%的行政村,村级每周巡查两次;

(二)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突击巡查;

(三) 根据上级要求、工作需要和媒体曝光的,开展重点巡查;

(四)   其它需要监督巡查的。

第四条  巡查组在巡查结束后,将巡查结果当面交镇网格办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单位,并签字确认;镇网格办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将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按时报镇政府并将整改档案留存。

第五条 根据要求,巡查组可巡查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或社区现状情况,加快治理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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